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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名称=戒指 |拼音=jièzhǐ }} == 戒指 jièzhǐ == 也作“戒子”“戒止”。 ❶指环的别称。套在手指上做纪念或装饰用的小环,用金属或玉石等物制成。相传古时为宫女避幸的一种标记,当某一宫女处于妊娠或月辰(经期)期间,必须在右手套以金环,以戒帝王“御幸”:平时则用银环。因其有“禁戒”之用,故名“戒指”。元代以前多称“指环”。明代以后则称“戒指”。元熊梦祥《析津志·岁纪》:“资正院中正院进上,系南城织染局总管府管办,金条、彩索、金珠、翠花、面靥、花钿、奇石、戒止、香粉、胭脂。”《二刻拍案惊奇》第九卷:“素梅写着几个字,手上除下一个累金戒指儿,答他玉蟾蜍之赠,叫龙香拿去。”明无名氏《天水冰山录》记严嵩被籍没家产中,有“金厢宝石水晶戒指一十九个,共重二两六钱,内猫睛一颗”;“乌银戒指五十个,共重四两七钱”。《醒世姻缘传》第七十二回:“周龙皋从袖子里掏出来两方首帕,两股钗子,四个戒指,一对宝簪,递与媒婆手内。”都卬《三余赘笔·戒指》:“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月日,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刘元卿《贤奕编》卷四:“古者后妃群妾,进御君所,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即今之戒指,又云手记。”顾起元《客座赘语·女饰》:“金玉追炼约于指间曰戒指。”清顾张思《土风录》卷五:“妇女喜戴戒指,男子渐亦效之。或金、或玉,或玛瑙、蜜蜡、翡翠。” ❷藏语称“索多”。戒指用银或金做成,上面雕刻着美丽的花纹、图案,镶嵌着珍珠、玛瑙、红蓝宝石、珊瑚等奇珍异宝。藏族男女都喜戴戒指。在草原上,每当到了赛马节,未婚男女青年身藏戒指,选择对象,若两相情愿,便互相介绍各自的家庭情况和本人情况,倾吐爱慕之情,然后把怀中的戒指拿出与对方交换。如果对方把戒指退回,则表示不同意。双方交换的戒指即作为订婚信物,征得父母同意后,双方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再一次商订结婚大事。戒指是草原上藏族青年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的媒人和信物,是男女平等、美满婚姻的象征。<ref>孙晨阳,张珂.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中华书局,2015.</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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