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益门村二号春秋墓: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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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益门村二号春秋墓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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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门村位于宝鸡市南郊,距市中心7.5公里,是古代中原通往四川及西南地区的起点,村名即源于此。[1]
1992年5月,益门村电讯器材设备厂在村北距公路20米处基建,地处茹家庄遗址保护区南端(图一)。为配合建设工程,我队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考古钻探,发现古代墓葬两座(编号M1、M2)。其中2号墓出土了大批金器、玉器、铁器、铜器等珍贵文物。现将2号墓的基本情况和出土文物简介于后。
......
二、随葬品
墓葬出土的随葬品,主要是兵器、装饰品及马具等,未见礼器及其他生活用器。从质地上分为金、铁、铜、玉、石及料器(原始玻璃)等几类,共200余件组。
金器(含金铁、金铜等合成器)
共104件组,有带钩、带扣、泡、环、络饰、串珠、金柄铁剑、金环首铁刀、金方首铁刀、金环首料背铁刃刀、金环首铜刀等。
带钩 3件。
纯金质,分鸳鸯形和盘蛇形两种,有的嵌有绿松石。标本M2:25鸳鸯形,作回首状。体扁平,略呈梯形,尾部稍大,末端开口。腹中空,有一小柱立于底部方孔中间。扁长喙有一脊棱,上、下有相对的阴线S形纹。圆首,双目及脑后饰突起的勾云纹棱线,顶及两侧均有圆形棱线,当为冠、耳,其内均曾嵌有绿松石等,现大多已脱落。目间以斜线纹、脑后以细珠纹衬地。短颈。背部饰双蟠螭相交,螭首分别在尾部两端,螭目曾以宝石镶嵌,身部亦多有对称的镶嵌圆珠,均已无存。蟠身由细珠纹构成,中有脊线分隔,螭角等由斜线盘卷而成。腹下纹饰与背部基本相同,布局略有变化。通高1.5、背部高0.6、长2.3、胸宽1.7、尾部宽2厘米(图版壹:1、2;图九:1)。标本M2;23圆形,呈盘蛇状,由一条大蛇和六条小蛇构成。大蛇盘曲回首,四小蛇盘于大蛇的背部,两小蛇在大蛇中间首尾相接游动。径2.6、高1.4厘米(图版壹:3;图九:6)。
带扣 7件。纯金质,形制大小相同,均作鸭首环形。标本M2:34鸭形首,扁长喙起脊棱,短颈,身为椭圆形环。喙面、脑后两侧各饰阴线S形纹饰。通高0.9、长1.9、环径1.3~1.5厘米(图三;九:2)。
泡 纯金质,有方、圆形2种。
圆泡 56件。形制相同,大小有别。半圆形,中隆起,背有一横梁。直径0.7~3.2厘米(图四;九:4)。
方泡 7件。形制、纹饰略同,大小有别。4件较大者上嵌有料珠。标本M2:27呈不规整方形,壳状,中部微凸。正面由蟠螭纹组成一兽面,以细珠纹为地。蟠螭的眼均为透雕圆洞,内镶嵌圆形料珠,兽面双目亦为透雕嵌料器而成。泡窄端中部有一突出三角形小兽首,鼻、目用阴线刻出。泡背附加一铁质横梁。长3.9、宽3.2、高0.6厘米(图版壹:4;图九:5、7)。
环 6件。均纯金质,形制大小相同。标本M2:43圆形,断面六棱形。外径3.2、内径1.5、最厚处0.4厘米(图五;九:3)。
络饰 130枚(M2:101)。椭圆形管状,均素面。均长1.7、径0.8×1.1厘米(图一◯)。
串珠 908粒(M2:104)。纯金质,大小基本一致。圆珠形,有一穿孔。每粒径约0.15厘米(图六)。
金柄铁剑 3件。M2:1金质剑柄,铁质剑身,分制卯合,有铁茎插入金柄内。剑身呈柳叶形,柱状脊。出土时剑身外有织物包裹印痕,并有小金泡7枚,整齐列为一行,当为剑鞘。柄整体镂空,两面纹饰相同,均由阳线纹与细珠纹组成变体蟠螭纹,镶嵌有勾云纹形和圆珠形的绿松石及料器饰件。首端为相连又相对的三组蟠螭纹,柄茎两侧各形成5个突出的方齿,基本两两相对,略有错落。格部为双螭相背组成的兽面纹,兽目以绿松石镶嵌。通长35.2、身长25、身肩部宽4、柄长12.8厘米(彩色插页:1;图七:1、2)。M2:2与M2:1形制基本相同,唯柄部形制有别,为实心,格与首为变形蟠螭纹,嵌有宝石珠,部分脱落。柄茎长条形无纹饰。残长30.7、身残长18.4、身肩部宽3.8、柄长11.3厘米(彩色插页:2)。M2:3金质剑柄,饰镂空的变形蟠螭纹。格部为一变形兽面,茎两侧有略微相错的突齿7对。蟠目为圆柱形小管,上嵌绿松石。剑身铁质,与M2:1形制相近。通长35、身长24.6、身肩宽3.7、柄长10.4厘米(图版壹:6)。
金环首铁刀 13件。形制基本相同,大小有别。铁质身、柄,刃部呈弧形,收成尖锋,厚方背,身断面作等腰三角形。长柄较直,断面呈长方形。椭圆形金质环首,与柄衔接部作方形,有方形榫孔,同柄末端卯合。部分刀出土时在近柄部有革质编结痕迹,或为刀鞘类遗物。标本M2:4通长23.4、环首径2.8×2.2厘米(图版壹:5上;图一一:1)。
金方首铁刀 2件。均残,未修复。铁质身、柄,形制大体与金环首铁刀相同。圆角长方形金质柄首,上饰蟠螭纹。有长方形榫孔,与柄末端卯合。M2:103柄首长1.65、宽0.9、厚0.3厘米(图八)。
金环首料背铁刃刀 2件。均残损过甚,尚未修复。
金环首铜刀 4件。形制与金环首铁刀相似,大小略异。除环首为金质外,其余部位为铜质。首柄衔接亦为榫卯结构,柄部断面为梯形。标本M2:18残长24、环首径1.7~2.1厘米(图版壹:5下;图一一:2)。
玉器
共81件组。有璧、环、璜、佩、舰、璋形饰、带钩等。
璧 10件。均圆形,肉好没有明显的倍数关系,多数肉大于好。8件素面无纹饰,2件饰勾云变体蟠螭纹。标本M2:108浅绿色,肉大于好,肉面内外缘倾斜,间有平台。素面无纹饰。直径3.4、孔径1.1、厚0.5厘米(图一二:1)。标本M2:106墨绿色,肉大于好。沁蚀严重,泛白色。肉面饰勾云纹组成的变体蟠螭,分为三组,间以羽状细斜线纹。直径4.6、孔径1.5、厚0.3厘米(图版贰:1;图一二:2;一四:1)。
环 7件。均圆形,断面多为椭圆形,饰绚索纹。标本M2:116浅绿色,饰松散绚索纹。直径5.1、孔径2.5厘米(图版贰:2;图一二:3)。标本M2:121绿色,绚索纹较紧密。直径4.5厘米(图版贰:3)。
璜 24件。弧长多在圆周长的1/3弱到1/4之间,饰夔纹或蟠螭纹,间有羽状细斜线纹。有些张口,有些抿嘴,少量蟠螭无目。标本M2:161墨绿色,中有凹槽将璜体分为两部分,各部均有两个相反的伸舌蟠螭错对,有目。填以勾云状纹及羽状细斜线纹。背部素面。长5.7、宽1.9、厚0.4厘米(图版叁:1;图一三:1;一四:2)。标本M2:153深绿色,中有较宽凹槽将璜体分作两部分。各部均饰勾云纹组成的变形蟠螭纹,无目。填以羽状细斜线纹,背面无纹饰。长4.7、宽1.5、厚0.25厘米(图版叁:2;图一三:2;一四:3)。标本M2:148乳白色,略带天青,质较好。中间有凹槽将璜体分为两部分,两端各饰一张口菱龙,近槽部两侧各饰一蟠螭,填以勾云纹及羽状细斜线。背面无纹饰。长5.1、宽1.8、厚0.3厘米(图版叁:3;图一三:3;一四:4)。标本M2:146墨绿色,表面沁蚀严重。中间有宽凹槽将璜体分作两部分,两端各有一小缺口,并在近缺口处单面钻一小孔。饰蟠螭纹及勾云纹,填以羽状细斜线及细珠纹,整体纹饰显得纤细紧密,背纹与之相近。长5.2、宽1.8、厚0.35厘米(图版叁:4;图一三:4;一四:5)。
佩 14件。有虎形、长方形和突齿长方形。
虎形佩,1件(M2:128)。淡绿色。扁平体,虎作伏卧状,抿口,口角为一对钻圆孔,低首,圆角长方形目,弯背,腹微下垂,尾上卷,中间形成一圆孔,对钻而成,前后腿、爪均屈收于腹下。两面纹饰相同,均用减地法雕出变形有目蟠螭纹及勾云纹,并填以羽状细斜线纹;虎眉、背及尾部边缘饰斜线纹以示鬃毛;前后爪面均饰细珠纹。长12.9、首宽3.3、厚0.6厘米(图版贰:4;图一七:1;一八:1)。
长方形佩,9件。为扁平或中部微隆起长方形,中有孔贯通,系两面对钻,长短有别。标本M2:168色泽不统一,呈浅绿色、墨绿及浅黄色斑驳,表面沁蚀较严重。体中间微隆起,一端稍薄且有残损。两面均饰浅浮雕变体蟠螭纹及勾云纹,间填以羽状细斜线纹。长12.5、宽1.65、厚0.4~0.65、孔径0.4厘米(图版贰:8;图一七:3;一八:2)。标本M2:172呈绿色,局部有斑点。扁平状,较宽短。两面均饰浅浮雕变体有目蟠螭纹和勾云纹,间填以羽状细斜线纹。长2.4、宽1.6、厚0.4、孔径0.2厘米(图一四:6;一五)。
突齿长方形佩,4件。长方形,一端平齐,一端半边有突齿,扁平体,中间微隆起,有对钻贯通穿孔。标本M2:169呈绿色,表面沁蚀,平齐的一端中部有一小缺口。两面纹饰相同,均为浅浮雕变体兽面纹和勾云纹,兽目阴线纹,间填以羽状细斜线纹。长3.7、宽1.5、厚0.5、孔径0.3厘米(图一四:7;一九)。标本M2:177浅黄色,一面局部沁蚀,平齐一端中间有一小缺口,另一端突齿较长。两面均饰浅浮雕变体兽面纹和勾云纹,间以双阴线纹和羽状细斜线纹。长2.2、宽1.35、厚0.4、孔径0.2厘米(图一四:8;一六)。
璋形佩 6件。形制相同,大小有别。均为扁平长条形,一端有长方形突棱,另一端为斜角形。两侧边缘中部有长方形突齿及弧形突齿各一,两边又各有突齿三个,其中两个为方形,一个为斜角形。中部近长方形突齿处有两面对钻的小圆孔。器表两面纹饰基本相似,主体纹饰均为阴线云雷纹、变体兽面纹,以及双阴线云雷纹等。标本M2:122深绿色,表面沁蚀严重。长15.8、宽2.2、厚0.4厘米(图版贰:9;图一七:4;一八:3)。
鹇 13件。均扁平近月牙形,首宽、末端尖。其中12件大体可配为6对。均似龙形,方首,口微张,口角对钻小圆缺,与口缝相连,头顶有两突齿,器身近头部有一对钻小孔。饰阴线蟠螭纹,近尾部多为阴线三角云纹。大多两面均有纹饰,布局结构,粗细疏密各不相同。标本M2:132纹饰线条较粗,结构较疏松。长8.1、首宽2.3、厚0.3厘米(图一七:5;一八:4)。标本M2:142纹饰线条纤细,图案结构绵密。长8.4、首宽1.8、厚0.25厘米(图一七:6;一八:5)。
竹节形饰 3件。形制相同,体作半圆竹节形,一侧为平面,中部有一节状沟槽。标本M2:182浅绿色,局部沁蚀。长1.7、宽1、高0.6厘米(图二◯)。
斧形饰 1件(M2:181)。浅绿色,表面轻度沁蚀。形似斧,近长方形,两侧浑圆。刃部较宽,顶部圆弧,有一对钻小孔。一面饰浅浮雕变体兽面纹及勾云纹,间填双阴线纹和羽状细线纹,有阴线边框;另一面饰变形窃曲纹,有双阴线椭圆形目,填以羽状细线纹,亦有阴线边框。长6、刃宽2.2、中间厚0.6厘米(图版贰:5;图二一)。
鸭首形饰 1件(M2:129)。淡绿色,局部有墨色等斑点,素面抛光。鸭形首,短颈,圆头,长喙,中有脊线,嘴部宽扁。身为椭圆形环,断面呈六棱形。尾部圆管形,有孔。长6、高1.6,环2.6~3.5,管长2.15、外径1.25、内径0.65厘米(图版贰:6)。
带钩 1件(M2:130)。淡黄色。呈扁平长方形,中空,背面近边缘处有三个小孔,为单向钻成。钩为蛇首,短颈。蛇首正面为浅浮雕勾云纹,间有小珠粒纹,颈背部为平行阴线和阴线为边框的小珠粒纹,身正面为勾云纹,背面为变形兽面纹。长2.8、宽2~2.2、高1.25厘米(图版贰:7)。
亚字形饰 1组(M2:187)。共49件,大小形制相同。均绿色,呈亚字形,腰部有四道凸棱,四角各有一小孔。长1.2、宽1.05、厚0.2厘米(图一七:2)。
铜器
共出土19件。有镞、带钩、带扣、马衔、环、转子等。
镞 1件(M2:206)。尖峰,三翼,空脊,无铤。后峰呈尖锐的三角形。横断面呈三角星形。出土时脊内有木质痕迹。长2.4厘米(图二二:上)。
带钩 1件(M2:205)。钩部为一回顾的兽首,圆眼,立耳,鼻翼隆起,喙部下勾,呈三角形,细长颈弯曲与体相连。鸟形身,呈椭圆形,双翅展开,尾呈弧形上翘。腹下有伞状勾。兽目、两翼边缘及两翼与腹相连处有圆形或勾云形坑窝,似曾有镶嵌物。两翼上饰阴线细羽状纹。长4.2、宽2.9、高1.5厘米(图二二:下左;二三:1)。
带扣 7件。形制大小与金带扣相同。
衔 4件。形制相同,均由两端环形铜棒两相连接而成,小环相衔。均有使用痕迹。标本M2:208通长24.6厘米(图二三:3)。
环 2件。形制大小与金环相同。
转子 4件。形制相同。圆球两侧各接一椭圆环,圆球中空,内有小球,活动自如。圆球表面饰双阴线卷云纹,界以外框。标本M2:194通长3.5、圆球径1.9、环径1.1~1.5厘米(图二二:下右;二三:2)。
宝石与料器(原始玻璃)
宝石制品主要有玛瑙、绿松石串饰。料器有管、珠等,亦应为串饰。
玛瑙串饰 1组(M2:186)。由108件玛瑙器和2件玉器组成,出土时堆放在一起,穿系物腐朽,原串缀情况已不完全清楚。玛瑙分别制成竹节形管、腰鼓形管、算珠状和隆顶圆柱状等。大多为殷红色,少数为淡红。个别为透明或半透明。其中一件殷红色玛瑙,圆形,平底,顶呈圆锥形,自顶点涂有白色射线四条,中各夹一小白色圆点。白色颜料颗粒甚细,其成分尚未鉴定。2件小玉器与玛瑙件出在一堆,均圆形白色,局部有瑕疵。上有钻孔,并饰有勾连变体兽面纹、羽状细线纹等(图版肆:1)。
绿松石串饰 1组(M2:185)。共40件,均为自然石块状,不见明显加工痕迹,大小形状不一,均有钻孔。以翠绿、青绿色为主,间有墨绿色斑。最大者长3.8、宽2.9;最小者长0.7、宽0.6厘米(图版肆:2)。
料珠串饰 1组(M2:189)。共1615粒,出土时均散布在泥土中,串缀情况不明。有黑色和粉绿色两类,均为圆珠状,中间有钻孔。珠径0.1~0.15厘米(图二四)。
料管串饰 1组(M2:190)。共84件,大多呈粉绿色,略有深浅之分。多数为管状,少量呈竹节形。管状饰以素面为主,部分管外点缀有小圆突,大小、位置不一。一般长1.1、外径0.3厘米。竹节状饰为突心,一侧为平面,另一侧形似竹节,当系结于中间的节状沟槽内。长2.1、高0.6厘米(图二五)。
三、结语
益门2号墓未出土有明确纪年的资料及判定年代的青铜礼器、陶器等,只有兵器、马具和装饰品,为墓葬的时代推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唯出土的许多金、玉器上的纹饰及其形制可与其他的考古资料比较。M2:1金柄铁剑柄部的镂空蟠螭纹、侧面五对突齿等,与凤翔八旗屯属春秋早中期之交BM27所出土铜剑极为相似①,而益门这件的纹饰更精美细密,当迟于BM27的铜剑;鸭首金带扣的形制与凤翔雍城秦公大墓②及马家庄宗庙遗址③所出的同类器如出一范;虎首玉鵶与秦公大墓所出的形制纹饰亦很相似。秦公大墓被判定为春秋晚期前段,宗庙遗址的年代可到春秋中期。另外,虎形玉佩(M2:128)、玉璧(M2:106)、长方形玉佩(M2:168)以及玉璜上的勾云蟠螭纹、羽状纹等和雕琢技法,均与江苏吴县严山春秋晚期玉器窖藏出土的虎形玉佩、长方形玉佩、王璜等③及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晚期偏早的1、3号墓③所出的玉器十分相似。据此,益门2号墓的年代大体可以推定在春秋晚期的偏早阶段。
在夏商周三代及东周时期的各诸侯国,也包括秦国在内的墓葬中,金器的发现均较少,而在北方的草原地区,即鄂尔多斯青铜文化区域范围内,不少墓葬都随葬有金器④。益门2号墓以出土大量的金器引人注目,总重量约3000克,居中原地区先秦墓葬之首,其造型之精美,纹饰之华丽,尤为罕见。一个小型墓葬出土这样多的金器,在北方草原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中亦不多见。
益门2号墓的国别以及族属成为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鄂尔多斯青铜文化墓葬中随葬的金器,以耳环、头饰、牌饰等为最多,其他则少见,即便是出土金器较多的墓葬,似仍以上述几类为主。益门2号墓的金器,有剑、刀、带钩、带扣、马络饰、串珠等,不见耳环、头饰、牌饰之类。且金器的纹饰以勾云纹、兽面、蟠螭纹等为代表,均由商周以来中原地区的传统纹饰演变而来,不见鄂尔多斯金器中动物争斗、人兽相斗等图案。而大量玉器的形制、纹饰则更与中原地区各类的相同,因此,益门2号墓应属中原地区的文化范畴。
春秋以降,宝鸡地区为秦所有,战国以前秦国的几个都邑汧渭之汇,平阳、雍城都在宝鸡附近,而前两都距益门更为接近,故应是春秋时期的秦国墓葬。
此墓出土器物以金、玉器为主,与其他秦墓有所差别。这批金器在中原地区金器制作工艺史上的地位,以及与北方草原地区金器的关系,都需要进一步讨论。
益门2号墓另一显著特点是出土大量的铁器,以剑刀等为主,有20余件。陨铁的利用,在我国已知可早到商代,以藁城台西的铁刃铜钺为代表⑦,西周亦有发现⑧。但人工铸铁的使用,过去在春秋晚期楚墓中曾有发现⑨,以后灵台景家庄发现一件春秋早期的铜柄铁剑⑩,被认为可能是最早的人工铸铁,惜氧化严重,无法鉴定其成分。近年三门峡虢国墓地发现了少量铁器,经鉴定是人工铸铁①,已将我国人工铸铁的历史推到西周末期。但广泛应用的时代似不清楚。益门2号墓虽为一座小型墓,但有20余件铁器出土,并经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鉴定,为人工加工冶炼铁②,说明秦国在当时已有较大范围的铁器应用,当处于领先地位。这一发现,必然会对我国科技史的研究,产生一定影响。
此墓出土的金器和玉器等文物,在秦国文物中均属精品,使我们对秦国早期的文化面貌,有了新的认识。可以看出,居周人故地的秦人,确实从周文化中吸收了大量的精华。
- ↑ 田仁孝,雷兴山.宝鸡市益门村二号春秋墓发掘简报[J].文物,1993,(10):1-14+97-101.DOI:10.13619/j.cnki.cn11-1532/k.1993.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