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板仓村明墓
江苏南京市板仓村明墓的发掘
1987年12月28~30日,我馆为配合南京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工程建设,在南京市太平门外板仓村发掘了一座明代墓葬,编号为87BCCM1(以下简称M1)。该墓位于钟山之阴,东距明岐阳王李文忠墓约150米,西南距中山王徐达墓约200米。建国以来,我们在这一区域发掘了许多明代墓葬,这里是南京地区明代重要的墓葬区之一(图一)。现将发掘情况简报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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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土遗物
该墓规模较小,结构也较为简单,但出土遗物却颇为丰富,主要包括金、玉、琥珀、玛瑙等不同质地的器物约100件。
金腰带 1条(M1:1)。共见金带板20块,其背面有木托。其中铊尾2块,长10.2、宽6.3厘米;长方形铃8块,长7.7、宽6.3厘米;辅弼4块,长2.6、宽6.3厘米;圆桃6块,宽6.3厘米。腰带采用模压工艺制作而成,在20块金带板上模压有五种不同的蟒龙图案。蟒龙形态生动,均为四爪,昂首,张口,有的腾飞向前,有的首尾顾盼,遨游嬉戏于云海之中(图三,1~20;图版壹)。
琥珀腰带 1条(M1:2)。共见带板20块,皆以琥珀雕刻而成。其中铊尾2块,长7.6、宽4.9厘米;长方形铃8块,长6.7、宽4.9厘米;辅弼4块,长2.1~2.5、宽5厘米;圆桃6块,宽4.9厘米。琥珀带板皆呈紫红色,上雕人物舞狮图案,狮子均由一人用绳牵引,作卧、蹲、跑、回首顾盼,前腿上举等不同姿态。其雕工精致,线条流畅,形象栩栩如生(图四,1~20;图版贰,5)。
白玉腰带 1条(M1:3)。共见玉质带板20块。其中铊尾2块,长8.8、宽6.7厘米;长方形铐8块,长6.8~7.3、宽6.7厘米;辅弼4块,长1.5~1.7、宽6.7厘米;圆桃6块,宽6.7厘米。玉带板皆灰白色,素面无纹(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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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簪 2件。簪呈钉状。簪身饰一缠绕的盘龙,顶端饰为龙首。M1:7-1、2,长11.7厘米(图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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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饰件 2件。圆形,中间有圆孔。M1:9-1,表面线刻两条游龙。直径1.5厘米。M1:9-2,表面见有“天下太平”四字。直径1.5厘米(图七,4)。
琥珀饰件 1件(M1:10)。体呈椭圆形,上刻瓜棱纹。上下用金片制成花形帽和托,花形帽的花瓣上镶有宝石,顶部为环形纽。高4.3厘米(图七,2)。
玛瑙饰件 1件(M1:11)。圆形,中间有穿孔。顶部以金丝制成圆环状纽,并连至底部。高2.9厘米。
红宝石 1粒。体呈不规则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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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板仓村明墓所采用的这类砖壁石顶结构,是南京地区明代小型墓葬的常见形制。该墓规模虽小,但出土文物近100件,器物的质地以金、玉、琥珀为主,美观精致,有的器物在南京地区还是首次发现。而且一座墓内出有三条腰带甚为罕见,其中金腰带上所雕蟒龙,琥珀腰带上雕刻的人物、狮子,皆神态各异,形象生动。其精湛的雕工,流畅的线条,充分反映了我国古代雕刻艺术工匠高超的技艺和丰富的想象力,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该墓出土的金腰带正面使用蟒龙作为装饰图案,龙皆四爪,应即所谓“五爪为龙,四爪为蟒”的区别。龙在封建社会是帝王权力的标志,像这种以爪为区分、似龙非龙的蟒龙,实际上是一种鱼目混珠的做法。蟒龙图案在明代曾多次禁用,《明史·舆服三》记载:“天顺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又记:“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违例奏请蟒衣……科道纠劾,治以重罪”。“正德十六年,世宗登板诏云‘近来冒滥玉带、蟒龙……皆世官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今俱不许’”。虽三令五申,但这种僭用还是屡禁不止。而明初严格的舆服制度,到了明代中、晚期更已是无章可循,名存实亡了。
该墓因没有发现墓志,对墓主身份无法作出判断,但从出土文物的等级分析,墓主人生前应有相当高的地位。该墓位于中山王徐达墓和岐阳王李文忠墓之间,徐达为明初开国第一功臣,李文忠亦为明初开国功臣,更是太祖朱元璋的外甥,他们身份显赫,后代贵为公侯、皇亲国戚者甚多。估计这座墓葬的主人很可能和徐达或李文忠的后代有关。
另外,南京地区所发现的这类砖壁石顶墓,时代一般都在明代中、晚期。该墓所出铜钱年代最晚者为“隆庆通宝”,其时代可定在明代晚期。
- ↑ 阮国林,张九文.江苏南京市板仓村明墓的发掘[J].考古,1999,(10):39-44+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