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南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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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南宋墓
基本信息
名称 浙江新昌南宋墓
发掘年份 1972
发掘地区 浙江
所属朝代 南宋
文物类型 饰品


《浙江新昌南宋墓发掘简报》

1972年11月中旬,新昌县新溪公社丁村学校在兴建校舍时,发现了两座砖室墓,两墓皆有墓志起出,从墓志记载中表明是两座南宋墓。经抢救清理,墓号为新M3、新M4。四号墓座落较高、较后,墓志记载为季氏,三号墓在四号墓左侧下首,约距3米,据墓志记载名为卢岸,根据这一情况判断,四号墓右侧下首,可能尚有一墓。12月初,丁村学校又电告发现一墓,文物工作人员继即清理,墓编为新M5,此墓无墓志。三墓成品字形,与原先判断相符。现将三墓清理结果简报于后。[1]

三号墓墓室结构及出土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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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墓出土文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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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玉佩:一件,略似菱角形,长3、宽一端4、狭一端3厘米,中穿方孔,双面有纹饰,皆为折枝花卉。

8、玉石珠串:一付,玉石珠子70余粒,杂串四件玉饰细件,其中有一件是长约1厘米的龟蹲荷叶饰品,龟甲背纹,荷叶茎络历历分明,雕刻精致,非寻常玉工手法(照片7)《史记·龟策列传》中记载:“龟千岁乃游莲叶之上……”“有神龟在江南嘉林中。嘉林者,兽无虎狼,鸟无鸣枭,草无毒螫,野火不及,斧斤不至,是为嘉林。龟在其中,常巢于芳莲之上”。并说:“能得名龟者,财物旧之,家必大富至千万”“甲子重光,得我者匹夫为人君,有土正诸侯得我为帝王。”这件龟蹲荷叶玉饰品串在念珠中作随葬品,正是墓主人幻想通过“龟”来求取大富大贵思想的反映(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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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墓的结构及出土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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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墓出土文物有:

1、桃形透雕玉佩:一件,长7.5、底端宽5.5厘米,荷池鸳鸯戏水纹饰,底部为心字形藕节,上为曲折的莲枝,莲叶布满空隙,上部两角莲蓬与荷叶相对,一朵大红花矗立在顶端。一对鸳鸯嬉戏在莲叶丛中,左右相对,一只向前遨游,一只回首招呼它的同伴,整幅图案设计精工,布局严整,别具匠心。而玉工雕刻细,形象生机,反映了宋代玉雕技艺发展的水平,是一件比较难得的玉器珍品(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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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墓结构及出土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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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墓出土文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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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并蒂莲金质首饰:1支,莲叶径为1—1.5厘米,莲茎历历分明,疑为贴在鬓发上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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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镀金银钗:2支,细棒状,无纹饰。

对这三座南宋墓的几点看法

新昌三、四、五号三座墓的清理发掘结果,对年代判断,三、四号两墓已有墓志为证,三号墓主人卢遍,死年56岁,时淳熙无年(1174),生于巳亥,当在北宋徽宗重和二年(1119);四号墓主人季氏,据其墓志判断,生于元祐八年(1093),死于戊子,享年七十有六,应为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据其墓砖铭文为“乾道已丑”,说明第二年即公元1169年下葬于新昌丁村。五号墓虽无墓志及其他实证来直接说明其身分,但从其墓志排列地位来看,可以判断为卢遍的妻子吕氏。根据以上分析,本人对此三墓价值有几点认识。

一、卢淵的家世

根据卢淵墓志记载,卢曾祖叫卢革、祖父卢秉、父叫卢知原(墓志中的革、秉、原,都缺笔避讳)。三人《宋史》都有传。卢革年十六,中进士,官龚、婺、泉、宣等州知州,以光禄寺卿致仕。墓志中提及的通议大夫,死后赠正义大夫,官阶为四品,死后作三品。

卢秉,字仲甫,中进士后,二十余年沉浮府、州佐吏,王安石识其才,出使治淮浙盐法,又提点两浙、淮东刑狱,进制置发运副使,后出知渭州,五路宋军出御西夏,唯泾原建功,卢秉以此进宝文阁待制,又迁龙图阁学士,墓志记载其官阶左朝奉大夫,死后赠少师,官阶参差不一,龙图阁直学士为从三品,而少师为一品,朝奉大夫仅为六品。卢遍墓志中提到的这一矛盾现象尚不得而知。

卢知原,字行之,以父荫任官,初为歙县知县,迁梓州路转运副使,后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宋高宗即位时,作温州知府。金兵南侵,高宗渡海,粮饷皆绝,狼狈不堪,知原从海道转粟及金缯十余万至台州接济,以此获得南宋王朝宠信。卢知原尚有一弟卢法原,官至川陕宣抚副使,与抗金名将吴玠意见不合,被免职后郁郁死去。

卢知原、卢法原在《宋史》传中并未提起其家世,《康熙德清县志》卢知原传中也未提及,卢遵墓志中却记载其家世颇详,可补充史书中不足。

二、季氏的身份

四号墓出土的墓志,明确表明了墓主人的身份为太安人,“安人”品位为六品,品位并不高,但其墓砖铭文却明指为“卢少师宅”,少师在宋代品阶为一品,与墓志记载明显有悬殊差别,在清理墓葬后感到大惑不解,在研究中曾经设想这种墓砖是否由他墓移置借用,但观察四号墓整体结构,墓砖规格整齐划一,并无掺杂现象,事后仔细揣摹卢辶志文,卢辶生父卢知原,死后赠“少师”,有此墓砖不僭越,顺理成章,季氏虽为卢辶生母,但屈居偏房,卢知原封赠,她不能“沾恩”,使用“卢少师铭文墓砖规格来营造墓室,却是可以的。按封建制度惯例,卢知原封赠的“少师”,只能由原记夫人苏氏来享受,这种“妇以夫显”的“恩泽”,轮不到季氏,季氏只能由于卢辶得到“通判”职衔后,才得到“母以子荣”的“郊恩”,得到“太安人”的六品衔封赠,至此才解开这一矛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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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潘表惠.浙江新昌南宋墓发掘简报[J].南方文物, 199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