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天星观二号楚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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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天星观二号楚墓
基本信息
名称 荆州天星观二号楚墓
发掘年份 2000
发掘地区 湖北
所属朝代 战国
所属年代 公元前350年至公元前330年之间
文物数量 1430件
文物类型 配饰
文物款式 玉璜、玉佩、带钩、编织绳
收藏机构 荆州博物馆


荆州天星观二号楚墓

第一章 前言

地理位置与环境

天星观二号墓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天星观村(原属荆州地区江陵县观音垱镇。1995年,荆州地区与沙市市合并后改称今名)北部长湖南岸的湖滩上。西距楚故都纪南城和荆州古城24公里,南距观音垱镇8.9公里,东距习家口节制闸4.2公里,北面是长湖(图一)。

墓地概况

天星观村,原名“五山大队”,因该村境内北部长湖沿岸自东向西排列着五个大土冢,形如山,1958年遂命名为“五山大队”。1978年,荆州博物馆发掘了五个土冢中最大最东边的一个。由于清朝曾在此冢上修建过一座道教建筑——天星观,因此将其编号为“天星观一号墓”。本次发掘的墓葬紧挨着天星观一号墓的东侧,所以将其编号为天星观二号墓。天星观一号墓中曾出土了一批竹简,记载该墓墓主为楚“邸阳君番剩”。番氏家族是楚国的一个大家族,据《史记·楚世家》记载,番剩的先祖为太子商臣之傅,名潘崇。楚成王末年(公元前626年),太子商臣以宫卫兵围成王,成王自缢,商臣自立,是为穆王。“穆王立,以其太子宫予潘崇,使为太师,掌国事。”①据江陵县文物局1985年文物普查资料,除已发掘的天星观一号墓(文物普查编号为877)外,另外还有四个大土冢,排列在天星观一号墓的西南。分别编号为876、878、879、880,878号土冢在天星观一号墓之西,封土周长94米,封土高6米;879号土冢在878号土冢之西,封土周长78米,封土高7米;880号土冢在879号土冢之西南,封土周长125米,封土高7米。这三个土冢之间相距较近,大约在200米的范围之内;876号土冢则在其西南约2公里处,规模较小,封土周长47米,封土高3米。除此之外,在天星观二号墓发掘结束以后,又于天星观二号墓西侧约700米范围内发掘了十余座小墓。天星观墓地的四个大土冢及其周围的一些小墓,可能是番氏家族的墓地,也可能是另外一处重要的楚国贵族墓地。

发掘经过

2000年2月10日,由于江汉平原冬旱,长湖水位下降,天星观村所在的长湖南岸湖滩上暴露出一座古墓葬。荆州博物馆接荆州市文物局通知后即派考古人员前往调查勘探。调查中发现该墓前端有一个新盗洞,盗洞口周围的稀泥上残留有器物的圈足痕迹及漆木器残片等。经勘探,发现另有一旧盗洞在墓坑的中心部位。钻探至0.58米时已见青膏泥,1.2米时见木椁盖板。由于该墓数次被盗,难以继续保存。荆州博物馆立即将调查勘探的情况上报了湖北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经批准,由荆州博物馆组织考古人员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1978年,荆州博物馆曾在距此不远处发掘过天星观一号墓,所以将这次发掘的墓葬编号为天星观二号墓。发掘工作从2月12日开始,至2月20日全部结束,历时共九天。

第三章 随葬遗物

此墓共出土遗物1430件。遗物不仅数量众多,种类丰富,而且大多制作精美,造型奇特。根据出土遗物的质地可以分为青铜器、漆木器、竹器、骨角器、玉石陶料器、银器、丝麻织品和皮革。其中青铜器共计387件,占出土遗物总量的27.06%;漆木器共计177件,占12.38%;竹器共计11件,占0.77%;骨角器共计769件,占53.78%;玉石陶料器共计76件,占5.31%;银器共计2件,占0.14%;丝麻织品共计7件,占0.49%;皮革碎片若干,无法复原,将其定为1件,占0.07%。根据遗物的使用功能又可将其分为礼器、乐器、生活用具、丧葬用器、车马器、装饰品、工具、兵器和其他用器,同时还有大量的动物骨骼与果核等。礼器主要是青铜质,共计49件,占出土遗物总量的3.43%。乐器主要是青铜质、漆木质、骨质和石质,共计53件,占3.71%。生活用具为青铜质、漆木质、玉质、石质、陶质、料质、骨角质、银质和竹质,共计178件,占12.45%。丧葬用器为漆木质和石质,共计21件,占1.47%。车马器有青铜质、漆木质、皮革质和骨质等,共计306件,占21.39%。装饰品有玉质、陶质、料质、骨质等,共计805件,占56.29%。工具为青铜质,共计5件,占0.35%。兵器仅出土2件,皆为青铜戈,一件附有漆木质秘,另一件未见附有秘,占0.14%。其他用器为丝麻质和角质,共计10件,占0.7%。另有铜部件1件,占0.07%(表一)。

这些出土遗物不仅种类丰富,质地多样,而且在功用上也包括了当时楚人生活及丧葬中所使用的大部分器类。

一 青铜器

共计387件。器物外表多呈现灰褐色,与北方同时期及南方早期出土的青铜器相比,在外观颜色上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应是由青铜器的合金成分、比例以及青铜器在墓葬内所处的保存环境(包括土壤、水质等)等不同因素造成的。本墓出土的青铜器从外观及制作方法上可以明显地分为两种。第一种制作精致,器形规整,胎壁厚重,器表的制作痕迹多经过处理和修整,大多装饰有花纹,器物底部、腹部和足多见长期使用后留下的烟怠痕迹以及破损或残断后的补铸焊接痕迹,这类器物应为实用器。第二种器物制作较为粗糙,器形多呈现变形和不规整,器身甚至出现高低不平的现象,胎壁轻薄,多处可见因锈蚀而产生的穿孔,器表的制作痕迹多不加处理,遗留有较多的气孔和铸造飞翅,不见使用痕迹,这类器物应是专为随葬而制作的明器。器物的铸造方法有浑铸法、分铸法、铸焊法、套接法和焊接法等,这些方法多综合应用于青铜器的铸造,极少使用单一方法,充分体现了楚人熟练高超的铸造技术。器物的装饰方法有模铸、镶嵌、错金和透空等。纹饰主要有蟠螭纹、蟠虺纹、龙纹、云纹、雷纹、弦纹、绚纹和凤纹等。 本墓出土的青铜器根据其使用功能的不同,可以分为礼器、乐器、生活用具、车马器、工具和兵器六种,另有铜部件1件(表二)。

......

(三)生活用具

共计15件。器形有炉、箕、漏铲、炭篓、熏杯、器盖、镇、带钩、镜等九种。依据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取暖用具、熏香用具、妆奁用具和其他用具四类。其中炉、箕、漏铲、炭篓属于取暖用具,熏杯属于熏香用具,带钩、镜属于妆奁用具,镇、器盖属于其他用具。 ......

8. 带钩 1件。

标本M2:11—(1),出于标本M2:11号漆木奁内。细小,钩首似龙首,龙首反顾,钩尾端略残,带钩背部有一圆形薄钮。残长2.3、宽0.85厘米,重0.005公斤(图八七,3;图版二九,2)。

......

四 玉、石、陶、料器

共计76件。根据质地的不同可以分为玉器、石器、陶器、料器四种,器形有玉璧、玉璜、玉佩、玉环、玉剑饰、石圭、石磬、石棋子、陶璧、陶璜、料珠、料环等。其中三件玉剑饰作为“木剑M2:53”的附件放在“木剑”后描述,六件石棋子作为“六博M2:49”的附件放在“六博”后描述。

......

2. 玉璜 1件。

标本M2:63—(2),出土于M2:63号竹笥内。一端略残,呈绿色,有光泽,器形为弧形,截面呈长方形,较薄,器身中上部有圆形小穿孔,孔径0.2厘米,玉璜两端以及近端的器物边缘雕琢成钽牙形。器身二面均饰阴刻的谷纹,谷纹外浅刻二周凹弦纹。外距残长11.5、内距残长7.4、中部宽2.2、最厚0.4厘米(图一六七,2、一六八,2;图版八○,3)。

3. 玉佩 3件。皆出土于标本M2:63号竹笥内,可以分成二种不同的形状,其中龙形玉佩1件、长条形玉佩2件。

标本M2:63—(5),龙形玉佩。绿色,有光泽,首端略残。器形弯曲,呈倒“S”形。龙首较为抽象,叉成二枝,枝末端内钩,一枝与龙腹部相连,龙身前部隆起,后部伏地,龙尾前部内卷,末端也叉成二枝,枝呈钩状,一枝与龙身相连,龙首前部残。龙身中上部有一圆形小穿孔,孔径0.25厘米。玉佩两面均饰有阴刻的谷纹,谷纹外浅刻二周凹弦纹。残长9.3、宽3.6、厚0.3厘米(图一六七,3、一六八,3;图版八○,标本M2:63—(4),长条形玉佩。褐色,有光泽。器形为长方形,器物边缘雕刻成钽牙状,上端有一圆形小孔纵贯全身,孔径0.25厘米。器身一面中部饰绚纹,绚纹两侧满饰谷纹;另一面无绚纹,满饰谷纹。通长5.3、宽1.6、厚0.7厘米(图一六七,4、一六八,4;图版八一,1)。另外一件标本M2:63—(3)与M2:63—(4)的形制、纹饰、大小皆相同。

六 银器

2件,均为带钩。皆出土于西室,形制及大小有较大区别。

标本M2:251,器形较短小,圆形薄钮,钮为青铜质,灰褐色。钮上钩身为银质,呈白色。钩身后部较宽大,为龙首。龙首杏眼鼓突,眉脊隆起,两耳及角较尖大,略短,后伏,长鼻,鼻孔微张,呈圆形,阔嘴。钩首也为龙首,龙首斜昂,呈反顾状,较窄小,杏眼鼓突,长鼻,鼻孔微张,呈椭圆形,阔嘴张开,两尖耳较短小,后伏。龙首皆以浮雕的技法铸出,生动传神,极为精致。长3.7、宽2.8、高2.55厘米,重0.05公斤(图一七二;彩版四八,1;图版八五,1)。

标本M2:239,器形细长,圆形薄钮,钮为青铜质,呈灰褐色。钮上钩身为银质,因锈蚀和沁染,略泛灰黑色。钩身两端较低,中部圆弧,隆起较高,钩身截面呈六棱形。钩身后部为一龙首。龙首修长,杏眼较小鼓突,眉脊隆起,两耳及角皆较细长,后伏,长鼻,阔嘴,嘴微张,獠牙上竖。龙首以浮雕的技法铸出,极为精致生动。钩首也为龙首,龙首斜昂,呈反顾状,未刻画细部。长32.95、宽1.4、高10.25厘米,重0.4公斤(图一七三;彩版四八,2;图版八五,2~4)。

七 丝麻织品

共计7件。其中编织绳6件,编织品1件。

1. 编织绳

  1. 标本M2:187,6根,皆出土于西室。形制、大小相近。黑色。炭化严重,相互缠绕,纠合成长条形线团状,缠绕方式因绳团变形而不详(图版八六,1)。

2. 编织品

标本M2:144,1件,出土于西室。黄褐色。炭化严重,形制及编织方法不详(图版八六,2)。

第四章 结语

一 墓葬年代

该墓共出土青铜器三百八十七件。其中青铜礼器四十九件,基本组合为:鼎、簋、敦、鬲、豆、盘、匝、提梁盂、罄等。鼎共计十五件,有镬鼎一件、鼾鼎五件、圆腹鼎八件(其中一件仅存鼎耳,另外六件缺盖)、小口鼎一件。镬鼎是烹牲之器,小口鼎为汤鼎。另外十三件鼎,按其形制和大小差异,可以组合为三套。一套为粉鼎五件,大小相次,出土时鼎内均置一件柳叶形大铜匕;一套为大圆腹鼎四件,有二件缺盖,一件仅剩一鼎耳,亦大小相次;另一套为小圆腹鼎四件,其中方耳二件,环耳二件,亦大小相次。簋五件,I式四件,Ⅱ式一件;敦二件;鬲五件;豆五件;盘、匝各二件;提梁岙一件;一件。因该墓多次被盗,器物组合不全。以下根据上述主要器物的器形特征、纹饰等,与淅川下寺春秋楚墓①、曾侯乙墓②、荆门包山楚墓③、江陵望山楚墓④和天星观一号楚墓⑤等进行比较分析,以推测其年代。

......

M2:124、M2:163二件敦的口径与器身之比略呈正圆形等特征,都说明天星观二号墓的下葬年代偏早,而天星观一号墓则不见这些特点。因此可以推测天星观二号墓的下葬年代可能在公元前350年至公元前330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