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余庆县官仓村元代砖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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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余庆县官仓村元代砖室墓
基本信息
名称 贵州余庆县官仓村元代砖室墓
发掘年份 2017
发掘地区 贵州
所属朝代 元代
文物数量 166件
文物类型 饰品
文物款式 耳环、梳背、簪首、银钗、木梳


《贵州余庆县官仓村元代砖室墓发掘简报》

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为配合余庆县敖溪镇打造“千年土司文化旅游"古镇项目,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余庆县文物管理所对月台高屋基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2018年6月到7月,对调查发现的一座双室合葬砖室墓(M2)进行了抢救性清理,出土金、银、铜、铁、木器等166件,其中金瓜棱式葫芦耳环、纽索式银钗等金银器有典型的元代特征,银质下颌托为中国西南地区元代下颌托唯一一例。该墓的发现为研究贵州黔北宋元时期丧葬习俗和播州土司文化特征提供了新的材料。[1]

墓葬位于贵州余庆县敖溪镇官仓村中寨组三教堂(图一),墓葬背山临水,后靠香炉山,前临敖溪河,面向顺心营盘。地理坐标北纬27°33′23.6″,东经107°37′43″,海拔767米。距余庆长官司衙署遗址约3千米,距敖溪集镇不到4千米。2012年敖溪镇官仓村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已发现该砖室墓。据村民回忆,在开挖水渠基础时,发现有许多用石灰做黏合剂垒砌的砖,室内积土较深,工人以为是砖窑,没有对其造成进一步的破坏。水渠修建完成后,墓门被水渠封堵,外面能看到墓室内积土,但人不能进入墓室。2017年考古队在对官仓村中寨组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了该砖室墓,水渠从墓葬封门横穿而过,墓门遭受破坏,墓室暴露在外。为防止进一步破坏,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清理,编号为M2,现将M2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

二 出土器物

M2虽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在清理时仍在墓室出土少量随葬遗物,包括金、银、铜、铁、木等不同材质的器物,共166件。

1. 金器

6件。均出土于M2右室头部位置。

金瓜棱式葫芦耳环 2件。形制相同。穿耳部分为一弯曲的金丝耳线,金丝穿连一瓜棱形的葫芦耳坠,瓜棱有六瓣,葫芦空心,表面錾刻卷草纹,金丝穿出葫芦底部卷成结,在葫芦与耳线相接处,用细金丝螺旋状缠绕(图六∶1)。M2:23,耳线粗0.16、长9.25厘米,葫芦下半部分有两瓣瓜棱内凹变形,耳坠长6厘米。重9.4克(图五∶6)。M2:24,保存较好。耳线粗0.16、长9.25厘米,耳坠长6厘米。重9.2克(图五∶5)。

金梳背 1件。M2:25,残,有折损。呈虹桥形,梳背弧度平滑圆润,正面拱形中间饰缠枝花卉纹,拱形上缘、下缘皆饰联珠纹。一端残损,保存较好的一端有包角,梳脊上作波纹状包边装饰,包角与包边结合使梳背与木质梳篦(已腐烂严重)紧密扣合。梳背残长8.5、残高3.5、宽1.3厘米。重2.3克(图五∶1、七∶1)。

金花簪首 3件。为素面金片衬底、表面由周围六朵围绕中心一朵的小花组合而成的平头簪首。小花均系錾刻而成,分两种,一种为每朵花由两圈凸起的联珠纹、凹陷的窝纹和花蕊构成;另一种为菊花造型,每相邻三朵小花间均有一小孔。衬底金片中心有一残断的孔,有两层断口,可知簪脚应是分别与花面、衬底焊接固定的(图七∶2)。M2:26,金花直径2.46、厚0.4厘米,重3.1克(图五∶3)。M2:27,金花直径2.5厘米,重3.1克(图五∶4)。M2:28,金花直径2.13、厚0.3厘米,重2.2克(图五∶2)。

2. 银器

5件。其中纽索式银钗仅出土于右室头部位置;银下颌托分别出土于左、右室头部位置。

纽索式银钗 2件,由银条锻制而成,双股。钗首拧成麻花状,顶端呈拱形,正面錾刻有规律分布的细痕纹。钗尾加工较简单,横截面呈长方形。M2:22,保存完整,银钗长15.2厘米,钗脚长短不一。重7.5克(图八∶1、九)。M2:30,残缺一只钗脚,银钗长14.6厘米(图八∶2)。

银下颌托 2件。M2:102,损坏严重,部分已变形和移位。系银条锻制而成。托颌片呈勺状,残长6.2、残宽3.5、厚0.1厘米。托带呈扁条状,宽0.7、厚0.1厘米,一端为环状闭合挂钩,与头部银带两端挂钩扣合。银带宽1.2、厚0.1厘米,上有两个相距1.2厘米的卷曲折痕,呈“S"形,起着调整下颌托围度尺寸的作用。以出土时保存的位置测量,该下颌托通高32.2、通宽15.4厘米(图八∶3)。M2:29,用银条锻制而成,仅残存部分系带和挂钩部分。系带宽0.55、残长8.9、厚0.1厘米。

......

5. 木质器物

木梳 1件。出土于右室头部位置。呈半月形,腐蚀严重,梳背处有银饰包裹,银饰极薄,多已腐朽,正面纹饰已不可辨识,梳脊上残余有数排联珠纹。木梳通长11.5、通宽4.15厘米,梳背宽0.9厘米。

三 结语

M2系一座夫妻同坟异穴合葬墓,由八字墙、封门、墓室等组成。右室头骨位置出土有金耳环2件、金花簪3件、金梳背1件、银钗2件、下颌托1件、木梳1件,均为女性所用首饰,墓主为女性无疑;左室出土遗物相对较少,除棺钉外,仅有一件银质下颌托,应为男性。

M2没有出土任何纪年材料,仅能通过墓葬形制、出土遗物来进行判断。墓中出土的2枚宋代钱币,分别位于左右墓室棺床下的中心位置,左室为“皇宋通宝",右室为“圣宋元宝"。“皇宋通宝"是北宋仁宗赵祯在宝元二年至皇祐末年(1039~1053年)所铸,“圣宋元宝"为宋徽宗赵佶在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所铸。由此可知,该墓葬年代上限不早于1101年。

M2中其他出土器物,也有着典型的元代特征。金瓜棱式葫芦耳环,采用空心制法,与湖南株洲县太龙村元代窖藏中的1对银瓜棱式葫芦耳环、[1]湖南攸县凉江村元代窖藏中1对瓜棱式葫芦耳环、湖南益阳市关王村元代窖藏中的1件银瓜棱式葫芦形耳环形制相似。[2]扬之水在《宋元耳环》中提到,葫芦形耳环是元代流行的式样之一,它是一种“象生"的制作手法,有实心和空心两种。[3]纽索式银钗,两件形制相同,应为一对。与湖南益阳市关王村元代窖藏中的纽索式银钗、[4]内蒙古敖汉旗三家窖藏、内蒙古太吉合窖窖藏出土的纽索式金钗形制相同。[5]金梳背和银梳背,均为虹桥式,金梳背装饰缠枝花卉纹,银梳背饰联珠纹。银梳背与湖南华容县城关油厂元墓出土金联珠纹银梳背相似,[6]均是宋元时期装饰联珠纹的做法。[7]

在制作工艺上,M2出土的金银器物,运用了锤、錾刻、镂刻、铆接、焊接、切削等工艺手法。如金瓜棱式葫芦耳环的葫芦,便是用模具将金片模压成瓜棱式半球,再用两对瓜棱半球相互焊接扣合,在其表錾刻卷草纹,最后用金丝串合而成;银纽索式钗是用银条正反拧成纽索样式,对折成双股,再在其正面錾刻纹饰;梳背、金花簪首,均采用了锤、錾刻、焊接等工艺,也是元代金银器制作的常用工艺手法。[8]因此,根据随葬钱币和出土金银首饰推断该墓的年代为元代。

贵州余庆县敖溪镇,原为播州宣慰使司所属余庆长官司毛氏治所所在地。据《毛氏家谱》,唐乾符三年(876年),因南诏陷播,凤翔府毛巴(字仲庚)奉诏入播平定,与其弟毛仲良协助杨端,在南中坎(今遵义松坎)金刀坑等地大挫夷师,战功卓著。子孙世袭余庆土知州,落业今湄邑鹅公坝。[9]元初改白泥、余庆为长官司,隶播州。至正末,改白泥司为白泥州,余庆司为余庆州。[10]至正末时,毛文质任余庆土知州。[11]地处敖溪镇官仓村的M2,后靠香炉山,前临敖溪河,背山临水,环境优美。且在遵义地区但凡有“官"“皇"等字样的地名均与土司有一定关联,该墓或与毛氏土司有关。

在既往贵州黔北地区宋元明时期的墓葬中,几乎没有发现砖室墓。出土了完整的随葬品,特别是女性头饰和银质下颌托,这在贵州黔北地区元墓里是首次发现。填补了贵州黔北地区元代该类型墓葬、金银首饰以及下颌托葬俗的空白。虽然在宋元明时期的贵州黔北、黔东北(即古播州、思州地区)下颌托普遍被使用,是中国下颌托葬俗最晚的一个区域。但该墓所出的下颌托,是中国西南地区元代下颌托的唯一一例,有助于对该种葬俗的整体宏观考察。

该墓出土的金银器与湖南地区同时期的出土器物有着相似性,体现出两地文化的交流。余庆地处进入古播州东南的交通要道,或是受到湖南同时期文化的影响。该墓的发现是贵州黔北地区宋元明时期考古以及播州土司考古的新收获,其与毛氏土司的关联,有助于播州境内上下级土司之间的立体观察,使对土司制度的研究更为系统和深入。

  1. 张改课,许国军,谢长勇,等.贵州余庆县官仓村元代砖室墓发掘简报[J].四川文物, 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