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军山明代沐昂夫妇合葬墓及M6

来自汉服宝典
汉宝留言 | 贡献2026年4月8日 (三) 23:28的版本 (导入1个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转至:导航、​搜索
南京将军山明代沐昂夫妇合葬墓及M6
基本信息
名称 南京将军山明代沐昂夫妇合葬墓及M6
发掘年份 2006
发掘地区 江苏
所属朝代 明代
文物数量 83件
文物类型 饰品、兵器
文物款式 扣、盔、铠甲、矛头、镗钯、钩枪头、刀、剑、戒指、耳环、包髻、簪、手镯
收藏机构 南京市博物馆


《南京将军山明代沐昂夫妇合葬墓及M6发掘简报》

2006年,南京市博物馆等单位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山的明代定边伯沐昂及其夫人文氏的合葬墓(M13)进行了考古发掘。该墓是一座大型多室砖墓,由甬道、前室和两个后室组成,设计完善、建造精良,是明代官修功臣墓葬的代表。墓葬曾遭盗掘,现出土有两合完好的石质墓志及各类遗物64件(套),有金、银、铜、铁、锡、陶、石等多种质地。在沐昂墓之侧还发现一座竖穴土圹单室砖墓(M6),共出土金、银、铜、瓷、石等各类陪葬器物19件(套)。墓主为女性,考证为沐昂的一位侧室夫人,从而该墓被推定为沐昂墓的袝葬墓。两墓的发掘为研究沐英家族墓园排葬规律、明代功臣葬制及明代历史等提供了重要的资料。[1]

将军山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主城南郊的江宁区,距离南京明城垣正南门(明代称聚宝门,现称中华门)的直线距离约为10公里(图一)。将军山是明代开国功臣黔宁王沐英的家族葬地,自20世纪50年代起,南京市博物馆先后在将军山南麓发现并发掘了多座沐英家族重要成员的墓葬:1950年代发掘了沐英墓(编号为1950JJM1)、沐英次子沐晟墓(编号为1959JJM2)[1];1970年代发掘了沐英十一世孙沐启元墓(编号为1974JJM3)和八世孙沐朝辅墓(编号为1979JJM4)[2]。2005年5月,南京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将军山南麓开发“复地朗香”别墅项目,施工中发现了沐英四世孙沐瓒墓(编号为2005JJM5),南京市博物馆与江宁区博物馆联合,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在此过程中,考古队于沐瓒墓北侧又发现一座明代砖砌单室墓(编号为2005JJM6,以下简称M6),随即也进行了发掘。2005年下半年,在该项目施工中又陆续发现两座明代大型多室砖墓,南京市博物馆与江宁区博物馆于2006年2-6月,对这两座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发掘确认两墓分别为沐英八世孙沐朝弼墓(编号为2006JJM11)和沐英第三子沐昂墓(编号为2006JJM13,以下简称为M13)。在此之后,我馆与江宁区博物馆又先后发掘了沐英之孙沐斌侧室梅妙灯墓(编号为2008JJM14)、疑似沐英四世孙沐琮墓(编号为2008JJM15)、沐斌墓(编号为2008JJM16)、沐昂侧室邢妙仙墓(编号为2009JJM22)、沐英六世孙沐崑墓(编号为2009JJM23)和沐英七世孙沐绍勋墓(编号为2012JJM42)(图二)。

在已发掘的沐氏家族重要成员的墓葬中,M13的墓主沐昂追封“定边伯”,身份显赫,其墓设计完善、规模宏大、建造精良,虽然遭到盗掘,重要随葬品大多不存,但是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考古与历史研究价值。M6 虽然未发现墓志,墓主身份不能确认,但是它与 M13 相距仅 4.46 米,而且正对其墓门,方向一致,我们推测两者存在密切的关系,很可能是沐昂一位侧室夫人的祔葬墓(彩插一:1)。2009 年发现的沐昂另一位侧室邢妙仙墓,与沐昂墓相距较远,修建年代早于沐昂墓20 多年;此墓未遭盗掘,保存完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本文将沐昂墓与 M6 的发掘情况合并简报如下,而邢氏墓的发掘情况本期另文介绍。

— 沐昂墓(M13)发掘情况

......

(二)出土遗物

M13男女墓主的棺椁皆已朽坏不存,仅在棺床周围散落铺首、拉手等棺椁上的附件。M13遭遇盗掘,两座后室内陪葬的贵重物品基本荡然无存,仅残存少量金银冥币和铜锡冥器;前室虽经扰动,但陪葬的兵器、铠甲等物品保持或能够推定其原有位置。经清理,M13此次共出土各类遗物64件(套),包含了陶、石、铁、铜、锡、金、银等多种质地,分类介绍如下。

1. 金银器10件

金扣 1件(M13:60),上部为圆形扣舌,下部造型为蝴蝶。器身上有4个小穿孔,以便钉于衣物上。长1.3、宽0.9、厚0.2厘米(图七:2)。

3. 铁器19件(套)

锈蚀皆非常严重。其中的盔、甲原本放置于前室石台之上;刀、剑可能放置于石台之上或其周围;矛、镗钯、钩枪原应插于兵器架上,木柲朽烂后,铁质的头部跌落于前室中部。

 1件(M13:10)。圆形,一侧有月牙形檐。顶部已残,仅存下半部。整体铁质,底口有一圈铜扣。器内外表面皆残存麻布痕迹,近底口处有多个小孔,残存线痕。底口直径约22、残高12.2厘米(图九:1;彩插二:1)。

铠甲 1件(M13:13)。出土时平放于石台上,基本保持原位、原状。甲片之间的连索虽然大多朽断不存,但编连方式仍有迹可寻。甲片现存345片,大都左右对称,其形状多样,包括有长方形、三角形、梯形、方形、半椭圆形、以及不规则的异形等;其大小差别也较大,例如长方形甲片中,大的长7.6、宽5.5厘米,小的长4.5、宽3.6厘米(图九:2)。经初步整理发现,这套铠甲虽有部分甲片锈蚀残缺,但肩甲、胸甲、腿甲等各部位俱存,可以复原。

矛头 1件(M13:11)。尖首,上半部两面起脊,横断面为菱形;下半部为圆銎,以插柲。长41.2、上宽2.8、銎径3厘米(图九:3)。

镗钯 1件(M13:7)。三叉,中部为矛,两边各有一牛角形弯勾。长27.6、宽18.2、銎径2.6厘米(图九:4)。

钩枪头 1件(M13:8)。中部为矛,一侧有一牛角形弯勾。长35.2、宽10.8、銎径3厘米(图九:5)。

 1件(M13:12)。刀茎与刀身一体打制。茎圆形,首部已残,仅存根部;刀身长条状,一侧较宽、一侧开刃,刀头呈圆弧形。刀身已残断为两截,长度不明。刀鞘已腐朽不存,仅存鞘口部的银质扣件,表面锤揲缠枝花卉和云纹,顶端以银丝缠绕。刀身残长53.2、宽3.8、厚0.5厘米(图九:6)。

 1件(M13:9)。剑茎、剑身一体打制,茎圆形,外包之木柄已腐朽不存;剑身长直,两面起脊,头部圆尖,断面为菱形;剑鞘为木质,大部已朽,仅存鞘口部的镡和尾部的镖。镡、镖皆为青铜质地,表面鎏金。镡造型为鱼龙(摩羯),正面浮雕龙首,瞪目张牙,凶猛威严,背面浮雕龙尾和海水;镖近长方形,弧首,两面皆以戳刻珍珠纹为5.1、厚0.8厘米(图九:7;彩插二:2)。

石门铺首衔环与门锁 3套(M13:3、18、54)。形制相同,皆设于石门之上。铺首杮蒂形,以“丫”形钩钉固定于石门。钩钉头部有双环,其中下环用于衔圆形门环,上环用于插入门锁。门锁横置,对插式,锁筒为圆形,锁扣呈刀状,插入后整体形如长环。M13:54,铺首宽15.8、高17.6厘米;“丫”形钩钉通长18.4厘米;锁长38.8、高9.4厘米(图九:8)。

二 M6发掘情况

......

(二)出土遗物

墓内棺木已朽,但是骨架保存较好,保持仰身直肢状态,墓主头部朝向M16墓门。从出土陪葬品的种类分析,墓主应为女性。M6共出土瓷、石、铜、金、银等各类器物19件(套)。

1. 金银器14件

金戒指 4件(M6:16~19)。形制相同,皆以一根中间宽扁、两头尖细的金条弯折而成,戒面中部凸出,形似竹节。M6:16,直径2.2厘米(图十六:1;彩插二:3)。

嵌珍珠金耳环 1对(M6:9)。形制相同,上部以细金丝弯成勾状,下部为花蕾状圆托,内嵌一粒白色珍珠。圆托直径0.8、通高2.2厘米(图十六:2)。

金包髻 1件(M6:5)。形似圆盘,中空、顶面中部以四道栉齿纹加以分隔。顶面周边有三孔,用以插簪。直径11.7厘米(图十六:3;彩插二:4)。

金簪 2件。M6:6,簪脚细长,顶端尖细;头部为花蕾形圆托,所嵌物已不存,推测为珍珠。长10.6、圆托最大径1.35厘米。出土时该簪插于金包髻之上(图十六:4)。M6:8,簪身扁细,尾部较尖,头部呈弯勾状。长17.3、宽0.5厘米。根据出土时原状,该簪是固定墓主发髻的主簪,位于金包髻之后,但并不插于金包髻之上(图十六:5;彩插二:4)。

金托镶蓝宝石银簪 1件(M6:7)。簪脚细长,银质;头部为椭圆形花蕾状金托,托下有一圆管,插入簪脚,托内镶嵌一粒近椭圆形蓝宝石,宝石表面未经打磨。全长17.1、托面长1.8、宽1.5厘米(图十六:6;彩插二:4)。

银手镯 1对(M6:14-1、2)。形制相同,皆以扁长条状的银条弯折成“C”形,银条表面中部饰折枝花卉,以两道浅凹槽与两端分隔,两端各有一圆形开光,内为吉字,一只为“寿”、“山”,另一只为“福”、“海”。每只银条长19、宽1.25、厚0.2厘米(图十六:7、8)。

银扣 4对(M6:10~13)。每对由扣眼和扣舌厚度0.1厘米。M6:10,扣眼部为一童子作揖拱状,中间似为一塔形物,宽2.5、高3厘米;扣舌部亦饰一揖拱状童子,宽1.3、高3厘米(图十六:9;彩插二:5)。M6:11,扣眼部长方形,表面仅饰一道竖凹槽,宽2、高1.5厘米;扣舌部宽、高皆为1.5厘米(图十六:10);M6:12,扣眼部长方形,表面饰花卉纹,并有一道竖凹槽,宽2.3、高1.5厘米;扣舌部残(图十六:11);M6:13,扣眼部长方形,表面仅饰一道竖凹槽,宽1.8、高1.2厘米;扣舌部残(图十六:12)。

......

三 结语

M13出土了字迹清晰的两合墓志,墓主与墓葬的时代皆非常明确。M13的男性墓主沐昂是明黔宁昭靖王沐英的第三子,女性墓主为沐昂继室夫人文妙义。根据墓志记载,沐昂卒于明正统十年(1445年)六月二十二日,随后由其子沐俊护丧,自云南归葬南京观音山先茔之侧。文氏卒于明正统十一年(1446年)九月初二日,当年当月之十七日即与沐昂合葬,说明M13建成于明正统十一年九月之前。

沐昂是沐氏家族第二代之中的重要人物。他继父兄沐英、沐春、沐晟之后,佩征南将军印绶,接任云南总兵,对大明王朝西南边疆的安定与统一做出过重要贡献,同时也为其家族在云南的发展壮大进一步夯实了基础。沐昂《明史》有传,但较为简略,附于《沐英传》之后[3]。此次出土的沐昂墓志,内容丰富、详实,可以与正德《云南志》中收录的《定边伯沐公神道碑》[4],以及《明实录》中的记载相互对照,不仅是研究沐昂本人和沐氏家族的重要材料,而且也是研究明成祖至英宗时期云南边疆史的第一手珍贵史料。M13出土的沐昂继室夫人文妙义墓志,详细介绍了文氏的出身与经历,为了解沐氏家族的婚宦情况提供了重要线索。通过该志文我们了解到,文氏为蒙古人,出自云南蒙古贵族家庭;考虑到沐昂之母方氏又是“元平章明善之女”,我们不难看出沐英父子在征讨四方,尤其是平定云南的过程中,以婚姻为手段,拢络蒙元贵族势力的努力与成效,进而更为深刻地理解沐英、乃至其背后的明政府,为获取胜利所采取的多管齐下的军事、政治策略。

M6没有出土墓志,但是该墓正对M13墓门,两者方向完全一致,而且距离仅4.46米,揭示出它与M13之间不同寻常的联系。该墓没有铺地葬中较为常见的特征,与建于正统时期的沐昂墓在时代上也较为吻合。另外从M6墓葬结构、随葬品的种类与精美程度分析,M6的墓主应为已婚女性,其地位并不甚高,但所受待遇仍属优渥,说明在家族中具有一定的名份。在已发现的沐氏家族重要成员的墓葬中存在一条规律,即只有得到国家诰封的正室或继室夫人才能与男性墓主同穴合葬,而其他侧室如果未在男性墓主生前获得国家诰命,只能异穴祔葬。比如,与沐英合葬的是其元配夫人冯氏和继室耿室,沐昂之母方氏由于不是正室,沐英墓中就没有为她预留位置。虽然其后母凭子贵——“(沐昂)藩镇云南积有劳勚,故朝廷贤其子之才,特赐诰命封为夫人”,但是由于不是获封于沐英生前,只能“祔葬于江宁县长泰北乡观音山元王墓侧”[5]。2009年发现的沐英之孙沐斌墓,与他合葬的亦为其正室张氏和继室徐氏,而其侧室梅妙灯虽然是继任的黔国公沐琮之生母,同样不能入葬主墓,只能祔葬于沐斌墓之侧[6]。综合上述情况我们推测,M6的墓主很可能为沐昂的一位侧室,M6属于M13的祔葬墓。M6打破了M13的墓道,其时代晚于M13,考虑到M6的墓主在沐昂去世时可能年纪尚轻,因此我们推测M6的时代大约应为明正统十一年之后至明天顺年间。

2009年发掘的邢妙仙墓(M22),据墓志可知,墓主亦为沐昂的侧室[7]。然而该墓与M13分属不同的山脊,相距达209米,却与沐昂之兄沐晟的墓葬(M2)同处一条山脊,相距仅80米;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是由于邢氏卒于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远早于沐晟与沐昂之卒年,其时他们尚未确定自己的墓葬位置。邢氏入葬之后,沐晟、沐昂两支才确定分据沐英墓右侧的两条山脊。故而,卒于其后的两人的侧室和直系后人,皆与两人处于同一山脊,而卒于他们之前的邢氏由于历史原因,墓葬出现了“错位”。

沐昂所属的沐氏家族是明王朝除朱姓皇族之外最为显赫的家族,从始祖沐英开始,世受封爵——“凡二王、一侯、一伯、九国公、四都督,明开国功臣传世久而克保令终者,惟沐氏一门”[8]。将军山明代称为观音山,是明太祖朱元璋赐给沐英的家族葬地,沐氏前后十二世、十四任族长,除个别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归葬南京外,绝大多数死

后归葬于此[9]。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南京市考重要成员的墓葬,确认了十二世之中的八世。这批墓葬的发掘对于全面探索将军山沐氏家族墓地的排葬规律,深入研究明代功臣贵族葬制的相关问题,都具有重要价值。

  1. 祁海宁,周保华,周维林,等.南京将军山明代沐昂夫妇合葬墓及M6发掘简报[J].东南文化, 2013(2):4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