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西郊明胡玉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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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西郊明胡玉墓
基本信息
名称 江苏泰州西郊明胡玉墓
又名 泰州市九龙桥南明代胡玉墓、泰州市西郊乡唐楼村胡玉墓
发掘年份 1979
发掘地区 江苏
所属朝代 明代
所属年代 弘治十三年(1500)
墓主身份 陕西布政司右参议胡玉
文物类型 衣物
文物款式 帽、革带、长衫、长袍、布衫、围腰、连衣裙、夹裤、裤、鞋
收藏机构 泰州博物馆


《江苏泰州西郊明胡玉墓出土文物》

1979年5月28日,泰州市西郊乡唐楼村农民在田间挖水渠时,发现1座明代墓葬,出土明弘治三年会试试卷草稿、西方公据路引及服饰等。简述如下。[1]

一 墓葬简况

墓葬位于泰州市西郊九龙桥东,江(都)海(安)公路南200余米处的高地上,距地表深约0.5米。为竖穴木椁浇浆墓,墓向75°。

椁外六面浇灌石灰糯米浆,内置棺。椁杉木,棺楠木,皆内外黑漆。棺长?.4、宽0.7~0.72、高0.9米,用6整块楠木以榫卯拼制,内壁四周有一层厚5~6厘米的松香,松香外糊以麻布,布上漆。整个墓葬密封性能良好,棺内尸体未腐。墓主男性,仰身直肢。开棺时,尸体上满盖一张“往生净土”盖尸纸,脸上蒙一张“西方公据路引”纸,头戴乌纱帽,身穿补服,腰间围革带。尸体外用白布包扎置于棺中,下面散放10枚唐、宋时代的铜钱。棺内有随葬衣物1包和棕褐色棺液,尸体浸泡在棺液中。

二 出土文物

棺盖揭开后,农民把尸体从棺里拖出,致尸体及身着服饰变质腐烂,只存乌纱帽、革带各1件。但放在棺内的一包随葬衣服保存完好。

乌纱帽 1件。通高18、围长58厘米。前低后高,顶部呈半球形。

革带 1件。长132、宽5.4、厚0.4厘米。牛皮制成,质地坚硬。内侧有绿色素缎里,内裹会试试卷草稿6张。上有带片19(应为20)块,其中长方形13块,桃形6块。大小不一,长方形最大的长8,7、宽5.4厘米,桃形最大径5.2厘米。带片用厚铜片做边框,柏木板做框底,上边分别镶嵌类似带片形状的厚牛皮块,框边鎏金,部分已剥落,露出铜锈。

随葬的一包衣物有长衫2件,布衫1件,围腰、百褶裙、夹裤、单裤各1条,鞋1双,蓝白相间花格布、黄布各1块。

四合云花缎长衫 1件。姜黄色。衣长134、通袖长74.5、腰围130、摆围400厘米。交领,右衽,短袖。右腋、两腰各缝一副系带(图一)。

蓝布宽袖长袍 1件。衣长142、通袖长258、腰围144厘米。圆领,右衽,宽袖。左肩有一副布扣绊,两腋下各缝一个17×0.5厘米的穿革带的布系,右腋和右衽各缝系带两根(图二)。

布衫 1件。米黄色。衣长73、通袖长230、腰围110、摆围207厘米。交领,右衽,宽袖。右腋下缝系带二副(图三)。

蓝布夹围腰 1条。长58、腰围132、下摆围472厘米,中有宽34厘米的马面,左、右侧分别有J、8个褶(图四)。

素绸连衣裙 1件。米黄色。上衣下裙。衣长70、通袖长220、腰围130、裙长46、下摆围678厘米。交领,右衽。下有888个褶(图五)。

蓝布夹裤 1条。裤长103、腰围116、裤脚宽29厘米。腰两侧各有系带一根(图六)。

白布裤 1条。姜黄色。裤长90、腰围82、裤脚宽31.5厘米。腰两侧各缝系带一根(图七)。

白布鞋 1双。通长30、宽7、帮高6厘米。白布帮底,底纵横密纳,鞋里缝白垫布一块。

蓝白花格布 1块。长138、宽48厘米(图八)。

黄布 1块。土黄色。长200、宽52厘米。布上缀有4.2×3.2厘米的补丁一块。

......

三 几点认识

(一)关于试卷

明代科举制度规定,会试每三年一次,每次考试分三场:第一场考经义,第二场考《论》、《判》、《诏》、《诰》、《表》等,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泰州出土的明代刘绅会试试卷草稿虽不完整,但它是正式答卷的底稿,以前也未见有同类物出土的报道,因而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试卷草稿主要有两部分;·是第二场考的《论》,一是第三场考的《策》,都有残缺。另外还有第二场考的《表》,只有开头。《论》的题是《圣学以正心为要》。

(二)关于服饰

出上服饰为二类,其一为死者头戴的乌纱帽和腰围的革带,系从尸体上取下的;其二是放置在棺内的衣物。

乌纱帽和革带为明代文武官常服,据《明史·舆服三》载:“文武官常服。洪武三年定,凡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圆领衫、束带为公服。其带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锻花,四品素金……”出土革带的带板边框鎏金,当为素金带,墓主人官阶该属四品。

衣物有花缎、素绸、棉布三种。花缎上织四合云图案为明代常见的花纹。素绸连衣裙上衣下裙,衣宽袖,裙八百多褶,做工精细。棉布有蓝布、白布、蓝白相间花格布三种。出土的服饰对于研究明代官员的舆服制度,又增添了实物资料。

......

(四)关于墓主人

葬志铭上所载墓主人是泰州胡玉,而试卷草稿上考生姓名是河南汝阳刘绅。据民国《重修汝南县志》可知,明代汝阳即今汝南县。又据康熙《汝阳县志》和嘉庆《汝宁府志》中的刘绅传,可知刘绅死于汝阳家中,墓葬在县城西十四里。毫无疑问,本文介绍的明墓主人不是刘绅。

经实地勘查,墓志铭出土于墓葬前方约2米处,与墓向一致。墓志铭上的墓主人是陕西布政司右参议,官阶较高,按例应有较宽敞的墓地,在2米左右的范围内不该再有其他人的墓葬。又墓葬中出土的素金革带,为四品官所用·与墓志上墓主人的官阶相符。1982年,又在附近发现胡玉父《明故昭信校尉泰州守御所百户胡(伦)公墓志铭》,从而进一步说明此处为胡氏家族墓地。依胡玉、胡玉父的幕志铭及地方志记载,胡玉家族中除胡玉外没有四品官职或荫封四品官的其他人。可见,墓主人应是胡玉。

胡玉,字伯坚,生于明正统戊午(1438年)正月十二日,成化丁酉(1477年)以诗经领荐,辛丑第进士唱名二甲首,授礼部仪制主事,累迁仪制员外郎、精膳郎中、擢陕西布政司右参议,弘治十三年(1500年)秋九月十六日卒于位。

至于墓主人胡玉革带中的会试试卷草稿,是刘绅弘治三年所作,后被朝廷制作官员服饰时,用来衬垫在革带中。

  1. 黄炳煜.江苏泰州西郊明胡玉墓出土文物[J].文物,1992,(08):78-85+89.DOI:10.13619/j.cnki.cn11-1532/k.1992.0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