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昏侯墓

来自汉服宝典
汉宝留言 | 贡献2026年4月8日 (三) 23:30的版本 (导入1个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转至:导航、​搜索
海昏侯墓
基本信息
名称 海昏侯墓
发掘年份 2011
发掘地区 江西
所属朝代 西汉
墓主身份 刘贺
文物数量 一万余件
文物类型 饰品、兵器


《海昏侯墓出土文物研究》

第一章 发现

第一节 海昏史迹

一、海昏侯国历史

海昏侯国位于西汉豫章郡境内,侯国都城遗址位于今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与大塘坪乡交界处观西村老裘村民小组一带。

海昏侯国前后历经四代海昏侯,一直延续到东汉。第一代海昏侯为汉废帝刘贺,因其先后经历王、帝、侯三重身份而成为历史上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刘贺的父亲是汉武帝刘彻的第五子——刘髆。公元前97年,刘髆被封为昌邑王(封地在今山东省巨野县一带),也是西汉历史上首位昌邑王。公元前88年,刘髆去世,谥号哀,史称昌邑哀王。公元前86年,刘贺继承王位,成为第二代昌邑王。公元前74年,汉昭帝刘弗陵驾崩,因无子嗣继承皇位,霍光便迎十九岁的昌邑王刘贺继承大统,“受玺”,登天子位。但刘贺“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傍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①。霍光以不堪重任为由,废黜刘贺,并将他送回封地山东昌邑。削其王爵,监视其行动,赐汤沐邑二千户。废除昌邑国,改设山阳郡。刘贺从继位至被废黜仅仅二十七天,史称汉废帝b。

在山阳郡昌邑故宫,刘贺终日战战兢兢,意志消沉,深居简出。公元前63年,汉宣帝继位十年后,确认“贺不足惧”,对皇权不再构成威胁。遂念及“骨肉之亲”,下诏将刘贺改封至豫章,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自此,刘贺重获爵位,成为第一代海昏侯,海昏侯国建立。但刘贺属于“嚚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c。数年,扬州刺史柯上书朝廷,说刘贺想做“豫章王”,于是又被削去三千户封邑。公元前59年,刘贺去世,葬于海昏侯国墎墩山墓园。

刘贺有子嗣刘充国、刘奉亲、刘代宗等十一男、十一女。就国豫章被封为海昏侯五年后去世。本应由长子刘充国继承侯位,但刘充国还未来得及受封就去世,不久刘奉亲也去世。汉朝廷认为这是天意要绝海昏侯一族,便废除了海昏侯国。直到公元前49年,刘贺的另一个儿子刘代宗,被新继位的汉元帝重新封为海昏侯,即海昏釐侯(也作海昏僖侯)。海昏釐侯刘代宗传位给儿子海昏原侯刘保世,刘保世传位给儿子刘会邑。王莽篡汉后,海昏侯国再一次被废除。之后刘秀兴复汉室,史称东汉,刘会邑也被恢复为海昏侯。此后,并无关于海昏侯国及海昏侯家族的史料记载。东汉末年,建昌县从海昏县分立而出,此时“海昏侯国”已被废黜①。历经一百余年的海昏侯国遂湮没在历史的沧海之中。

......

第二节 考古缘起

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包括墎墩海昏侯刘贺墓园、紫金城城址以及周边历代海昏侯墓园和贵族墓地等,其发现及考古是一个漫长的历程。由于墎墩海昏侯墓园发现之前主要以抢救性保护和考古调查为主,对遗址的认识有限;而海昏侯墓的发现,在短短几年之内推动了相关遗址的考古和研究进程。考古范围由小到大,由局部到整体。随着考古研究工作的逐渐深入,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的面貌也更加完整、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对海昏侯国遗址的调查与记录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①。1982年,江西省组织全省文物普查,对江西省范围内的城址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其中包括新建县“昌邑古城遗址”,即现在的紫金城内城、苏家山墓园遗址。综述中不仅对城址和墓园的历史文献进行了研究,还详细描述了城址和墓园的形态、布局和现状。除此之外,对城址外城也有简要描述,并最终认定为“昌邑城址”b。虽然当时的调查结论与现在的研究成果并不一致,但仍然是最早对汉代海昏侯国遗址进行记录与保护的过程,也为后续的考古研究工作提供了依据。

1985年8月,该处城址与墓园被分别命名为“紫金城城址”与“铁河古墓群”,列入新建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12月10日被南昌市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12月28日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紫金城城址与铁河古墓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1-1-1)。

2011年,位于紫金城城址西南墎墩山上的一座古墓遭到盗掘(当时墎墩山尚未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国家文物局的批复下,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南昌市博物馆、新建县博物馆等单位开始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这将汉代海昏侯国遗址重新带入人们的视野,并一度成为焦点。同时开始对墎墩墓及周边5平方千米的区域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古调查和勘探,并确定了紫金城城址的范围。此后,在国家文物局的统一指导下,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全国诸多考古科研、文物保护单位,对墎墩海昏侯墓园进行有计划发掘,发现墓园墙、排水和道路系统、门、门阙及各式陵表建筑基址、墓葬等遗迹,并开展了科学保护①。

考古出土青铜器、漆木器、金玉器、纺织品、简牍、彩绘漆棺、陪葬马车、钱币等一万余件(套)b。数量、品类之多均创我国汉墓考古之最。

......

第二章 玉器

海昏侯刘贺墓已知出土玉器400余件。玉器在墓葬中处于较为封闭的环境中,整体保存较好,玉器表面多风化成灰白色、灰黑色。240件加工成器者中,以白玉为主的和田玉约占70%,玛瑙、水晶和石英等硅质岩类约占20%,岩石类约占10%。

40多种玉器中,大多为西汉时期常见种类,如玉璧、玉剑饰、韘形玉佩、凤鸟形玉饰、玉带钩、玉印等;兽形石嵌饰、双狼猎猪纹石嵌饰、兽面纹玉嵌饰、纽钟形“合欢”玉印和琉璃席为新发现的器形;舞人玉佩、玉耳杯、双身兽面纹玉环、双龙首玉珩等是战国时期制作;蟠虺纹龙首纹龙形玉饰为早期玉琮在春秋末期或战国早期改制;多节龙首玉带钩是战国龙形玉器在西汉改制的。

刘贺墓不同部位出土玉器组合具有不同特点。娱乐用具库、武库和主椁室西室主要是装饰用玉,主椁室东室主要是供献祭祀用的玉器组合,而主棺内除祭祀礼仪用玉和丧葬用玉外,也包含生活用玉和装饰用玉。

用玉制度可分为继承周代的礼仪用玉,如大型玉圭和玉璧组合成的圭璧制度,西汉发展起来的葬玉制度如玉窍塞、玉琀、玉握、嵌玉木枕和琉璃席等,但缺少玉衣。具有列侯等级的玉印(如龟纽“大刘记印”玉印、螭纽“刘贺”玉印)和玉剑饰,随葬玉璧数量属于诸侯王级别,舞人玉佩、龙凤螭纹韘形玉佩和玉耳杯等体现高级奢华生活,仍存在组玉佩但较为简单而且礼仪功能明显淡化。

使用了切割、钻孔、阴刻、阳刻、磨抛、掏膛等加工工艺以及浅浮雕、深浮雕、镂空雕、活环、镶嵌、拼接、改制等复合技术,显示出当时加工玉器的工艺复杂、技术高超。

第一节 玉器描述

古人认为美石为玉。今人对玉和美石的解读是:玉专指和田玉和翡翠,除了这两种玉材,还有蛇纹石玉(岫玉)、蓝田玉、独山玉、绿松石、玛瑙、石英、大理石等美石。结合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材料,将符合上述玉石种类制成的具有典型玉器形制和工艺特征的玉石器统称为玉器。

刘贺墓玉器主要出自西回廊娱乐用具库和武库、主椁室西室、东室和主棺。由于靠近鄱阳湖而且主棺接近湖面水位,玉器埋藏在较为封闭潮湿的还原环境中,仅在玉器表面吸附形成浅褐色、灰白色、灰黑色沁,整体风化较弱,保存很好。现按出土位置加以介绍。

一、西回廊娱乐用具库

共出土玉器13件,其中三件凤形石盖纽和一件螭形石纽座为漆樽盖上的装饰,成对出现的兽形石嵌饰、双狼猎猪纹玉嵌饰和兽面纹玉嵌饰为漆樽外壁的嵌饰,这10件玉石饰来自同一漆樽。另外,出自一个漆盒里的舞人玉佩、双龙首玉珩和石管认为是一组玉佩。

舞人玉佩 标本M1∶727-3,右袖缺水袖和尖状坠饰,残断处留有修理痕迹。和田白玉,淡黄色沁。扁平状透雕直立舞女,瓜子脸、杏仁眼、细长眉、长直鼻、小嘴,面目清秀。头梳发髻,右上扎一发钗,额发平齐,两鬓卷曲垂肩,脑后长发束一垂髻。身着右衽袍服,衣长曳地,曲裾边饰伞形卷云纹,袖口饰斜网格纹,博带束腰;左臂上举水袖上翘扬袂于头上作舞,右臂横置腹前。用宽阴弧线饰两袖和裙摆的衣褶,用细阴线饰发型、五官和服饰细部;身材颀长,体态婀娜。上下各雕一个半圆形穿孔。打磨抛光好。高93、宽30.5、厚4~4.2毫米(图2-2-6)。

双龙首玉珩 标本M1∶727-1,和田白玉,黄褐色沁。片状,雕琢同体双龙形;两端对称双龙首,叶形耳,水滴形眼,上颌前伸,下颌上翘内卷,口微张,下獠牙尖锐;躯体阴刻两条脊状线并内饰双弧线,其余空间填充卷云纹,沿轮廓阴刻一圈细线;凸弧侧正中穿一小孔;器表抛磨好。长173、两端宽36、中部宽27、厚3.4~4.2毫米(图2-2-7)。

二、西回廊武库

出土玉剑饰36件,另有一方刻一个字的半成品锥纽玉印。

谷纹玉剑首 标本M1∶507-2,和田白玉,密布棕褐色沁。圆形,正面浅浮雕规整饱满的谷纹;背面中央榫卯部扁圆柱状,正中有一直孔,周边等距离管钻三个与直孔贯通的斜向隧孔。直径48.3、高17.1毫米(图2-2-8)。

素面玛瑙剑格 标本M1∶494-2,暗红色缠丝玛瑙。素面,断面呈菱形,上端中部琢一凹形缺口,侧面中间起脊,下端平,中有长方形圆角穿孔,孔壁内竖痕清晰;器表抛磨好,玻璃光泽。长53、宽11.6、厚22.4毫米(图2-2-9)。

兽面纹螭纹玉剑格 标本M1∶512,和田白玉,保存完整,器表灰黑色沁,与剑身接触的凹槽内受沁较弱。断面呈菱形,上端中部琢一凹形缺口,下端中间出尖,椭圆形穿孔。器表一面浅浮雕兽面纹,兽面纹以中脊为鼻,左右对称的圆眼,躯体曲折外展。另一面深浮雕螭纹,螭首梯形,弯眉、圆眼下凹,曲耳、阔鼻、张嘴露牙,躯体细长呈“S”形,四足两爪、绞丝长卷尾。孔壁留有竖直的去料痕迹,凹槽内磨痕清晰,器表打磨抛光较好。长57、宽23.2、厚21.6毫米(图2-2-10)。

螭纹玉剑璏 标本M1∶486,和田白玉,密布灰黑色沁。体长方形,两端下弯微卷,正面深浮雕三只子母螭,背面琢出长方形穿孔。中央大螭梯形头,曲耳、鼓眼、阔鼻、张嘴露齿;身体修长,四肢矫健,昂首呈“S”形行走状,绞丝长尾回卷,身体饰羽状纹。上端小螭与大螭对视,曲耳、弯眉、圆眼、尖嘴,鬣毛细长,身体呈“C”形,分支尾,身上阴刻鳞状纹,尾饰密集短阴线。下端小螭呈侧身攀爬状,曲耳、弯眉、鼓眼、直鼻;躯体呈“C”形,四足,两爪,短尾,张口咬住大螭的尾巴,身体脊线和腿部饰平行短阴线。长102、宽24、厚23毫米(图2-2-11、图2-2-12)。

素面玉剑珌 标本M1∶507-4,和田白玉,散布灰黑色沁。梯形,断面呈橄榄形,略收腹,素面。顶面中部管钻一直孔,孔的两侧各钻一个与直孔相通的斜向小隧孔。长48.4、高39.5、厚12.7毫米(图2-2-13)。

素面琉璃剑珌 标本M1∶556,器物一角缺失,顶部有凹凸不平的缺口。材质为蓝色琉璃,崩片处贝壳状断口明显,风化较重,器表布满蚀孔。剑格素面,正视呈长方形,横断面呈橄榄形,上端中部钻一圆孔。采用管钻打孔工艺,孔底圆圈形管钻痕迹清晰,器表抛光效果一般。长26.3、宽16、厚9.5毫米,孔径3.4、孔深5.1毫米(图2-2-14)。

三、西回廊漆箱内玉器

在西回廊娱乐用具库与文书档案库之间的一个漆箱内装有玉器189件,包括44件玉剑饰、25枚贝形玉髓饰、20件小型残断人佩饰(小型玉璧、石圭、玉环、玉佩等)和约百件未加工成器的玉材和玉片。

柿蒂纹云纹玉剑首 标本M1∶732-3-69,和田白玉,褐色沁重。正面圆形内凹,浅浮雕,两圈阴刻线和斜线组合分内区四瓣柿蒂纹和外区八个正反相间的“山”字形卷云纹。背面榫卯部环形凸起,中央管钻一直径4.5毫米的圆槽,槽壁光滑,外缘直角对穿一孔径1毫米的隧孔。表面抛磨好。直径44、高10毫米(图2-2-15)。

柿蒂纹云纹螭纹玉剑首 标本M1∶732-3-39,和田白玉,保存完整,器表有少量灰黑色沁。剑首正面圆形,中央略凹,管钻一圆圈。纹饰分内外两区,内区浅浮雕五瓣柿蒂纹,外区为带状云纹。背面浮雕一对躯体柔曲盘绕的螭纹,螭首前视,曲耳、圆眼、直鼻,口或张或闭,二爪,长卷尾,头和部分爪、尾出廓。管钻圆形榫槽,在外侧斜钻两个孔径2毫米的隧孔,一个与榫槽相通,另一个未钻穿。器表抛光好。直径56、高10.5毫米(图2-2-16)。

素面石剑格 标本M1∶732-3-50,保存完整,黑色辉石岩。素面,断面呈菱形,上端中部琢一凹缺,下端中间出尖,中脊凸出,中有长方形圆角穿孔,孔前沿两侧磨出V形槽,器表抛光好。长49、宽17.7、厚20.5毫米(图2-2-17)。

兽面纹螭纹玉剑格 标本M1∶732-3-82,和田白玉,散布褐色沁。断面呈菱形,上端中部琢一凹形缺口,下端中间略出尖,中脊凸出,中有长方形穿孔,孔前沿两侧磨出V形槽。一面深浮雕螭纹并辅砣刻阴线,螭首梯形,曲耳,圆眼,直鼻,鬣毛长回卷,躯体做“U”形状。另一面,以鼻为中脊阴刻兽面纹,两边对称,方眼,躯体弯曲外展并饰双弧线和卷云纹。器表抛光好。长56.2、宽18.4、厚22.5毫米(图2-2-18)。

乳钉纹玉剑璏 标本M1∶732-3-66,保存完整。和田白玉,器表散布淡黄色沁。长方形,两端未下垂,璏面采用压地法加工乳钉纹,用阴线横竖有规则勾连乳钉,抛磨较好。穿孔长方形,穿孔内壁打磨过,加工痕迹不清晰。长39.8、宽17.9、厚13.1毫米(图2-2-19)。

兽面纹玉剑璏 标本M1∶732-3-75,和田白玉,少量淡黄色沁。体长方形,两端下弯微卷。正面一端浅浮雕兽面纹,兽面以鼻梁为基线左右对称,圆眼,丝束角,额部卷云状冠饰出尖成脊并延至另一端;兽身由五组左右对称纵向正反交互分布的卷云纹构成,抛磨好。背面琢出长方形穿孔,孔壁上钻孔去料的痕迹清晰。长86.9、宽25、厚14.1毫米(图2-2-20)。

螭纹石剑珌 标本M1∶732-3-65,乳白色黄蜡石,浅黄色沁,质地细腻,蜡状光泽。梯形,略收腹,断面呈橄榄形,上端正中管钻一直孔。一面深浮雕头朝外的对螭,一只俯卧状,另一只昂首状。梯形头,曲耳、鼓眼、阔鼻、咧嘴,躯体呈“S”形,四足、三爪,绞丝长卷尾。另一面浅浮雕一只螭,梯形头、曲耳、翘眉、圆眼、直鼻、咧嘴,身体呈蛇曲状,四足、三爪,绞丝长卷尾。底长51.9、高31.2、厚22.3毫米(图2-2-21)。

素面玛瑙剑珌 标本M1∶732-3-54,红黄缟丝纹玛瑙,保存完整。素面,六面体,侧面呈长方形、断面呈菱形,器表抛光好。上端中部两次部分重叠的管钻形成一长方形孔,孔底圆形管钻痕迹清晰,孔长9.4、短5.6、孔深7.2毫米。器物长25.3、宽13.9、高16.8毫米(图2-2-22)。

蟠虺纹谷纹玉璧 标本M1∶732-3-221,外缘有一残缺。和田白玉,沿裂隙灰色沁。扁平圆形,厚薄不均。正面浅浮雕谷纹和蟠虺纹,背面无纹饰,保存片切割台痕。直径59.6、孔径23.4、厚2.4~3.5毫米(图2-2-23)。

石圭 标本M1∶732-3-223,保存完整,灰色滑石。上尖下方,片状,素面,一面留有竖直切割痕,厚度不一,下端中部穿一孔,孔壁直。通高88.8、宽25、厚4~5.1毫米(图2-2-24)。

龙形玉佩 标本M1∶732-3-225,缺下半部。和田白玉,通体灰黑色沁。片状,透雕回首龙;杏眼,斧形上下颌,张口衔珠,鬣毛分支回卷;腿部肌肉发达,足分两趾。管钻钻孔后拉丝工镂空,阴刻线饰躯体细节。长56.2、宽41.1、厚2.3毫米(图2-2-25)。

贝形玉髓饰 标本M1∶732-3-96,褐红色玉髓,内有“红点”,曾被称为玛瑙贝形饰。仿海贝形,正面隆起椭圆形,中部竖刻长齿槽,齿槽两侧横刻7对短齿纹,齿槽两端各管钻一小直孔做穿系用。背面平。长径19.6、短径12.5、厚4.4毫米(图2-2-26)。

四、主椁室西室

主椁室西室为刘贺的“起居室”,出土一件完整的蟠虺纹龙首纹龙形玉饰,残破的玉剑首和小玉璧各一件,两件可能是青铜器上的玉器盖和多件可能是青铜器上的玉嵌饰。

蟠虺纹龙首纹龙形玉饰 标本M1∶1483-1,和田白玉,浅褐色沁。龙首前伸,圆眼,下颌上翘,上颌外卷,闭口;龙身竖立,龙尾盘旋状,浅浮雕满饰蟠虺纹和龙首纹;体伸出钩形两翼,翼饰羽鳞状纹;背部出一素面拱形横穿孔纽。俯视,外轮廓正方形,拱形纽位于正方形棱角处且未超出棱角范围;内壁圆形曲面,总体是内圆外方之态,为早期高体玉琮改制而成。长55.9、宽55.8、高89毫米(图2-2-27)。

螭纹圆形玉器盖 标本M1∶1590-2,保存完整。纯净白玉,器表散布灰黑色灰白色沁。盖面圆形,微隆,饰三个螭;中央桥形纽,纽内琢出一圆形活环;背面平,光面无纹;三个螭首呈三角形向外出廓,螭首下缘磨出台阶状斜面巧妙地嵌在铜箍上。螭首两个梯形脸一个尖状脸,方眼、直鼻、曲状耳,分支鬣毛从螭首顶部伸出并沿盖面外弧分布。桥形纽面饰两道瓦沟纹,一侧有一圆形斜穿孔。打磨抛光较好。最大宽53.2、内圆直径43.1、高17.6毫米(图2-2-28)。

五、主椁室东室

主椁室东室代表刘贺生前的卧室,主棺摆放在东室的东北角,东室(不包括主棺)出土玉石器约100件:靠近主棺有龙凤螭纹韘形玉佩和多件玉环;南面长榻有玉印、玉带钩、石璧、玉剑饰、凤鸟形石饰等;在两者之间一个镶嵌宝石的漆木几案上有玉耳杯、龙凤螭纹韘形石佩、谷纹蒲纹玉璧;同时还有70件从青铜器或漆器上掉落下来的半球状、片状玉石嵌饰。

龙凤螭纹韘形玉佩 标本M1∶1488,和田白玉,少量灰黑色沁。片状,韘体心形,中孔圆大,边缘出廓,左侧透雕龙纹,右侧透雕螭纹,左上侧透雕凤鸟纹。韘体正面上半部沿圆弧起凸棱,并在顶部出尖,两肩内凹,内刻卷云纹,右外上侧雕一外凸的三角形锐尖;下半部微凹,阴刻云气纹。背面微鼓,阴刻云气纹和流云纹。龙纹叶状耳、水滴眼、上下颌外卷、昂首张口露牙咬住凤尾。螭纹倒立,头似梯形,曲耳、翘眉、圆眼、宽鼻、长鬣毛回卷。凤鸟纹回首状、叶状耳、水滴眼、张口勾喙、分支卷曲长冠。螭纹、龙纹和凤鸟纹身体均为弯曲修长,长卷尾,腿部肌肉发达,二爪。身体用阴刻短细线和弧线饰细节。长98.2、宽70、厚5.2~6.2毫米,孔径33毫米(图2-2-29)。

龙凤螭纹韘形石佩 标本M1∶1662,灰色灰岩,不透光,正面褐色背面浅灰色。片状,韘体心形,中孔圆大,边缘出廓,左侧透雕龙纹,右侧透雕螭纹,右上侧透雕凤鸟纹。韘体正面上半部沿圆弧起凸棱,并在顶部出尖,两肩内凹,内刻卷云纹,右外上侧雕一外凸的三角形锐尖;下半部微凹,阴刻云气纹。背面微鼓,阴刻云气纹和卷云纹。龙纹分支长鬣毛回卷,叶状耳、圆眼、上下颌外卷、张口露獠牙衔珠。螭头似梯形,长鬃毛回卷,曲耳、弯眉、圆眼、宽鼻。凤鸟纹冠上翘,水滴眼,勾喙。螭纹、龙纹和凤鸟纹头后部分相似,均为弯曲修长身体,长卷尾,腿部肌肉发达,二爪。阴刻细短线和弧线饰身体细节。长83.8、宽83.7、厚3.9~5.1毫米,孔径35毫米(图2-2-30)。

兽面纹玉环 标本M1∶1809,和田青玉,温润,风化弱。平面环形,每面均浅浮雕三组相同的合首双身兽面纹,斜长角,叶状眼,卷云鼻,绞丝状腮,额部饰网格纹;头后向两侧分出蛇曲形躯体,躯体阴刻中脊线及平行双弧线纹,各有两只似刀状足,卷尾。靠近内缘的空隙处阴刻三组网格纹和涡纹。直径94.8、孔径60.9、厚5.6毫米(图2-2-31)。

龟纽“大刘记印”玉印 标本M1∶1639,和田白玉,纯净,器表少量浅褐色沁。方形印身,光素无纹;印面无边栏,缪篆阴刻“大刘记印”四字;圆雕龟形印纽,龟首上昂,圆眼,龟背拱起,以脊棱为界,左右满饰五边和四边形阴刻龟背纹;扁状四肢,两爪。龟腹下方多次钻孔形成扁椭圆形穿孔;器表打磨抛光好。正方形边长17.6、高16.4毫米(图2-2-32、图2-2-33)。

凤鸟形石饰 标本M1∶1729-2,浅褐色蛇纹石化大理岩,油脂光泽。片状,凤鸟立姿,叶形耳,圆眼,短喙,分支长尾高出头顶回卷;颈部和翅膀阴刻成排短直线以表羽,底部钻一个未通孔。高43.4、宽14.9、厚7毫米(图2-2-34)。

谷纹蒲纹玉璧 标本M1∶1721,外沿有一小残。和田白玉,散布灰白、灰黑色沁。扁平圆形,厚薄均一,两面压地阳刻浅浮雕规整纹饰,一面为谷纹,另一面为蒲纹;内外缘各阴刻一圈细线,外沿侧面阴刻四字(解读为“午三十九”)。直径116.4、孔径46.6、厚5毫米(图2-2-35)。

凤鸟纹兽面纹玉耳杯 标本M1∶1655,也称玉羽觞,和田白玉,纯净,灰黑、灰褐色沁,由整块玉料雕琢而成。椭圆形杯,弧壁,平底,两侧边为月牙形耳。杯内壁光素无纹,杯内底雕琢双层纹饰,内外层纹饰由椭圆形阴刻线分开;中央阴刻两只中心对称的抽象凤鸟纹,由勾连云纹连接两只凤鸟纹;外层阴刻两组对称的鸟云纹和云气纹。杯外壁两端浅浮雕兽面纹,其余阴刻鸟云纹、云气纹和柿蒂纹;外底阴刻一只与内底相似的抽象凤鸟纹。耳面饰左右对称的鸟云纹。纹饰简洁洗练,器表抛磨好。长径123、短径78、高31毫米(图2-2-36)。

六、主棺

主棺位于主椁室东室的东北部,按玉器出土位置可以细分为:

(一)外棺盖板上

外棺盖板上放置三把剑,共有8件玉剑饰。

螭纹云纹玉剑首 标本M1∶1794-1,和田白玉,灰白、灰黑色沁。圆形,正面纹饰分内外区,内区圆形隆起,表面浅浮雕四个卷云纹组成四瓣花形,中央阴刻菱形纹;外区深浮雕两只腰部隐没、蜿蜒盘曲的穿云螭。背面平,管钻内外两个圆槽,从中央向内圆槽斜穿两隧孔。直径52.5、高15.8毫米(图2-2-37)。

柿蒂纹乳钉纹玉剑首 标本M1∶1676-3,和田白玉,器表散布灰色和灰黑色沁,背面榫部残。正面圆形,中央内凹,两条平行阴刻圆圈纹将纹饰分为内外两区。内区阴刻柿蒂纹,外区饰压地凸起规整有序的勾连乳钉纹。背面榫部为圆筒形,在筒壁上有两对约呈直角对称、孔径3毫米的小孔,一对完整另一对破损。器表抛磨较好。直径41.6、高18.2毫米(图2-2-38)。

兽面纹玉剑格 标本M1∶1676-2,和田白玉,密布灰色和灰黑色沁。断面呈菱形,上端中部琢一凹缺,侧面中间起脊,下端出尖,中有长方形穿孔,孔前沿两侧磨出V形槽。两侧面纹饰相同,以中脊为鼻左右对称浅浮雕抽象兽面纹,躯体以勾连卷云纹为特征向两侧外展。器表抛磨好。长59.4、宽37、厚21.5毫米(图2-2-39)。

卷云纹玉剑璏 标本M1∶1676-1,和田白玉,器表散布灰白、灰黑色沁斑。长方形,上端略微下弯,下端下垂略微回卷,正面饰横竖有序的阴刻卷云纹组合,组合间用平行弧线串联,边沿阴刻轮廓线。背面长方形穿孔,孔壁留有磨痕。正面和侧面打磨抛光较好。长82.5、宽28、厚16.6毫米(图2-2-40)。

兽面纹玉剑璏 标本M1∶1677-1,和田白玉,少量灰色和灰黑色沁。体长方形,两端下弯微卷。正面一端浅浮雕兽面纹,以鼻梁为基线左右对称,方眼,丝束上翘角,卷云鼻,张嘴露牙,额部卷云状冠饰,冠饰中间出尖形成脊线并延至下端,两侧饰以六组对称的卷云纹,且正反相间分布;两侧缘斜坡状。背面琢出长方形穿孔。正面抛磨呈玻璃光。长131.6、宽24.8、厚15毫米(图2-2-41)。

(二)内外棺之间南部

出土3件玉璧,其中一件蒲纹玉璧保存在大小吻合的圆形木盒内。

蒲纹玉璧 标本M1∶1813-1,和田青玉,局部浅黄色沁。扁平圆形,厚薄不均,两面均浅浮雕规整、精致的蒲纹。直径169、孔径43、厚4.9~5.3毫米(图2-2-42)。

涡纹玉璧 标本M1∶1825-1,和田青玉,一面残留铁锈朱砂痕。扁平圆形,厚薄不均,两面磨刻和砣刻结合雕琢规整有序的涡纹。直径180、孔径57.4、厚3.1~4.6毫米(图2-2-43)。

(三)内棺

50多件玉器主要围绕墓主人分布。墓主人头部、胸部、胯部和左右胳膊都覆有玉璧,头胸部下边也铺满了玉璧;眼部覆有玉眼罩,鼻孔塞有玉髓珠,口有玉琀,肛门有肛塞,手握一对玉带钩;腰部出土玉印、玉带钩、玉觽、玉刀、玉管、玉髓珠;头下有嵌玉木枕,身下铺有琉璃席;头部左外侧摆放多件玉环,身体左侧摆放一把玉具剑,右腿外侧有韘形玉佩和水晶珠。另外,在头箱漆盒内出土一件玉圭。

蒲纹玉璧 标本M1∶1878-60,和田白玉,纯净,风化弱,边缘局部浅褐色沁,表面附杂质未清洗。扁平圆形,厚薄不均,两面同饰规整、精致的蒲纹。抛光好。直径96、孔径42、厚3.4~4.6毫米(图2-2-44)。

谷纹玉璧 标本M1∶1878-77,和田白玉,局部灰白色沁,表面附杂质未清洗。扁平圆形,厚薄不均,两面均压地和砣刻规整饱满的谷纹。直径141.2、孔径51.7、厚5.2~5.7毫米(图2-2-45)。

兽面纹蒲纹玉璧 标本M1∶1878-25,和田青玉,破成多片,可拼接完整,表面附杂质未清洗。扁平圆形,厚薄均一,两面纹饰相同,内外缘各阴刻一圈粗线。璧面用一圈绞丝纹分内外两区,内区满饰规整精致的蒲纹,部分叠加涡纹;外区阴刻四组双身合首兽面纹,菱形眼眶,圆眼,阔鼻,L形角,额部饰网格纹,躯体S形弯曲,身饰平行双弧线纹,尾中脊刻一细阴线,躯体中部刻一似凤鸟纹足。器表抛光较好。直径220.4、孔径52.3、厚8.5毫米(图2-2-46)。

兽面纹蒲纹玉璧 标本M1∶1878-24,和田青玉,破成多片,可拼接完整,表面附杂质未清洗。扁平圆形,厚薄均一,两面纹饰相同。璧面用一圈斜线纹分内外两区,内区满饰规整精致的蒲纹,外区阴刻四组合首双身兽面纹。器表抛光较好。直径216.7、孔径27.3、厚5.2毫米(图2-2-47)。

素面玉圭 标本M1∶1878-15④,和田青玉,无风化。扁平体,尖首长方形,形制规整,通体抛光,素面。圭体近底部管钻直径6.1毫米孔。长161.2、宽69.7、厚8.1~8.9毫米(图2-2-48)。

云气纹兽首玉带钩 标本M1∶1878-39,和田白玉,纯净致密,局部黑褐色沁。钩首为抽象兽首,钩身琵琶形,钩纽椭圆形,器身饰云气纹。长33.6、宽10.9、高16毫米(图2-2-49)。

多节龙首玉带钩 标本M1∶1878-40,保存完整,棕褐色沁。钩体中间由一节白玉髓连接两段和田白玉,钩纽亦为单独一块和田白玉,四部分通过铁芯拼接成器。钩首简化龙首形,仅雕琢出水滴眼和铲形吻部;钩身和钩尾为早期龙形玉器再利用,钩身为原玉器的龙身,弯曲方形,浅浮雕“❤”形卷云纹,左胸部和右腰部侧伸出短足;钩尾为原玉器的龙首部位,浅浮雕叶状耳、圆眼和谷纹鼻,张口,口沿阴刻绞丝纹,额饰网格纹;钩纽椭圆形,纽面阴刻“十二”两字。长99.3、宽15.7、高25.2毫米(图2-2-50)。

螭纹龙首玉带钩 标本M1∶1878-27,和田黄玉,风化弱,局部褐色沁。钩首龙形,鸭嘴形上下颌,颈部饰鳞纹。钩身方体,向钩首方向逐渐变细,正面深浮雕对视的母子螭,以阴刻弧线勾勒螭体细节,子螭中部钻一圆孔;侧面阴刻S形勾连纹。钩纽椭圆形,纽面阴刻龟纹。长132、宽14.6、高44.9毫米(图2-2-51)。

螭纽“刘贺”玉印 标本M1∶1878-23,和田白玉,纯净,纽少量褐色沁。盝顶方形印身,光素无纹;印面无边栏,缪篆阴刻“刘贺”二字。纽深浮雕幼螭,螭首三角形,曲耳,弯眉鼓眼,尖嘴,分支丝束长鬣毛;躯体呈“C”形,身饰鳞状纹,卷曲尾,左腿拱形外蹬,右腿紧贴躯体,二爪。螭腹下方钻成扁圆形孔,通体打磨抛光好。正方形边长21.3、高15.7毫米(图2-2-52、图2-2-53)。

有研究者将该印纽定为鸱鸮①或神鸟Ⓒ,因为他们看到了“羽和喙”,从形态上看确实像鸟类;也有认为是蟾蜍c,然定为蟾蜍就令人无法理解了,因为除了身上的“羽状纹”外,如何解释该动物还有尾、爪和鬣毛?

我们定为螭的重要依据是同在刘贺墓出土的玉剑璏中常见这种造型——“子母螭”(见图2-2-11),计有14件,它由幼螭和成年螭组成。我们曾对这14件“子母螭”玉剑璏做过统计,发现子螭头部轮廓、眼睛和耳朵均与母螭相似,仅嘴部形态不一样:其中有11件子螭尖嘴,有1件子螭勾嘴;有两件子螭身饰鳞状纹或细密阴刻线d,这也出现在母螭身上(见图2-2-12)。战国时期螭常常从头上长出飘逸的鬣毛。再者,从龙凤螭纹韘形玉佩(见图2-2-29)看,龙、凤、螭的躯体形态非常接近,能够区分出龙、螭或凤纹的是头部形态而非身体特征。因此,我们认为该印纽的形态是子螭,尖嘴或勾嘴(不是勾喙)是幼螭的特征,“刘贺”玉印的纽为螭纽。

素面玉觽 标本M1∶1878-51,和田白玉,局部浅黄色沁。扁平S形,素面,中间有一坎分其为上下两部分,下端尖,上端一穿孔。长49.8、宽8.4、厚1.9~4.3毫米(图2-2-54)。

龙纹螭纹韘形玉佩 标本M1∶1878-21,和田白玉,纯净,仅小裂隙处有浅黄色沁。韘体心形,韘体中孔椭圆形,顶部出尖,尖刃两侧内凹成肩状,两面上半部阴刻卷云纹,下半部阴刻云气纹。左右镂空浮雕龙纹和螭纹。龙首似马脸,斧形下颌、水滴眼、张口獠牙,鬣毛后飘。螭首梯形,曲耳,圆眼,直鼻。龙纹和螭纹躯体细长弯曲,穿越韘体,分支长卷尾,腿部肌肉发达,二爪锐利,周边饰云气纹。龙纹身饰勾云纹,螭纹阴刻细长中脊线并饰平行双弧线。长111、宽83、厚3.8~5毫米(图2-2-55)。

六棱柱水晶珠 标本M1∶1878-29,水晶,无色透明。不规则六棱柱形,大致呈三对对称的面,素面,每个面鼓起。两顶面中心对钻直径1.8毫米的贯穿孔,孔壁存在细密螺旋痕。打磨抛光好。宽18.7、高28毫米(图2-2-56)。

双六棱台水晶珠 标本M1∶1878-78,水晶,无色透明。双六棱台,素面,六棱台顶面、底面为不规则六边形,侧面似等腰梯形;中心对钻直径1.6毫米的管钻孔,孔壁存在细密螺旋痕,打磨抛光好。宽25.8、高21.4毫米(图2-2-57)。

玛瑙珠 标本M1∶1878-44,天然缟玛瑙制,呈棕色,中部有相对平直、宽窄不一的白色和棕色圈带纹,整体风化较弱,局部有旧损痕迹。腰鼓形,中间粗,微鼓起,两端细;素面,中有一小孔贯穿两端,孔壁直且有同心凹槽,为对钻钻孔;器表抛磨好,两端未抛磨,存在明显的切割痕。长38.5、上下端直径10.7、中部最大径14.7毫米,两孔孔径分别为1.77、1.78毫米(图2-2-58)。

纽钟形“合欢”玉印 标本M1∶1878-95,和田白玉,器表浅褐色沁。出土于口中,作为玉琀用。形似纽钟,纽有穿孔,两面均阴刻云纹,底部椭圆形,刻有篆文“合欢”二字,宽约20、厚约5、高约30毫米(图2-2-59)。

谷纹玉勒 标本M1∶1878-38,和田白玉,纯净,局部浅黄色沁。出土于肛门,作为肛塞用。圆柱体,粗端微收成圆形,细端渐成椭圆形;器身浅浮雕和阴刻规整饱满的谷纹;两顶面中心多次对钻形成椭圆形贯穿孔。长55.7、粗端直径9.4、细端长径10.6、短径8.4毫米(图2-2-60)。

玉髓珠 标本M1∶1878-45,出土于主棺内墓主人腰部,玉髓,整体呈红色,风化较弱,保存完整。瓜形,七棱七面,素面,中有贯穿直孔,为对钻钻孔,孔径不一,分别为1.7、2.9毫米。器表抛磨好,孔壁有螺旋钻痕。最大径7.9、高7.5毫米(图2-2-61)。

兽形琥珀饰 M1∶1878-47,金黄色透明琥珀,兽形圆雕,前视,长耳下垂,斜长眼,直鼻,一字口,前后肢屈收于腹下,呈蹲卧状,尾下垂。腹部一横向穿孔,孔壁留有旋痕;器身用宽阴线雕琢纹饰,阴线平直有力,具有“汉八刀”特点;器表抛磨好。长20.7、宽9.5、高12.6毫米(图2-2-62)。

第三章 青铜器

第一节 综述

海昏侯刘贺墓共出土铜器500余件,器类包括食器、酒器、水器、乐器、生活用器、度量衡器、兵器、车马器、工具和杂器配件,大致依功用相应放置于主椁室、车马库及回廊形藏椁的厨具库、酒具库、乐器库、武库、娱乐用具库等位置(图2-3-1)。

七、兵器

共5件。包括戈、剑、剑格、矛4类。

 1件(M1∶514)。胡、援、内三部分断开。援素面,锋近似圭首形,但上锋较缓。上刃作浅缓弯弧形,下刃向下微曲,两面开刃。胡比较长,胡上有三长方形穿。内部整体呈方形,内的前端有断裂的痕迹,在前部中间位置有一方形穿。圆形阑,上阑有圆形孔。素面。长34.2厘米,重377克。

 1件(M1∶526)。脊呈直线,斜从而宽,前锷收狭,锐利,格做倒“凹”字形,圆茎上有两道箍,圆形剑首。素面。长68.5厘米,重1129克。

剑格2件。 标本M1∶470,剑格呈倒“凹”字形,上口为菱形,下口近长方形。两面浮雕兽面纹。高1.7、宽5.3厘米,重44克(图2-3-38)。

 1件(M1∶538-16)。窄长柳叶形,脊略微凸起,骹一侧有半环形竖系。素面。通长19、刃长9.7、骹径2.4厘米,重110克。

第四章 漆木器

第一节 综述

刘贺墓园是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1年以来,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在此进行了五年多的考古发掘,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出土珍贵文物万余件,其中包括大量精美的漆木器。

这批漆木器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制作工艺精湛。不仅在数量上远超同时期墓葬出土的漆木器,在质量上更是代表了汉代王侯一级的漆木器制造水准。尤其是写有“昌邑”款识的器具,更是代表了汉代诸侯王乃至皇室成员的漆木器用器标准。海昏侯墓漆木器的出土,为研究汉代漆木器制造工艺、纹样装饰、器物形制及用器等级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2016年6月始,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对海昏侯墓出土漆木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统计、整理与分类工作,初步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漆木器整理工作共涉及海昏侯墓出土漆木器两千余件,其中较为完好、能辨识出器型者1100余件,其余多为漆木器残件或漆皮残块。现将海昏侯墓主墓出土漆木器整理情况概述如下。

(三)兵器及兵器用具

1.弩

1件(M1∶351)。通体无髹漆。弓臂缺失,仅剩弩臂,前端有含口,以承弓臂;后端近托处膨大,镂空,安装铜廓弩机。铜廓上下可见牙(钩弦)、望山和悬刀(扳机),钩心藏于铜廓内。木臂外两侧可见两枚青铜键(枢),前一枚用于固定钩心,后一枚用于固定悬刀和望山。弩臂上有箭槽,中部的两侧略微向内凹陷,前部近含口处有一个穿透的横长方形耳孔,用于缚弓,耳孔的后方左右对称各有一块长条形小凸起,后部近弩机两侧向下有半月形的拿手眼,其中一侧拿手眼内有四个红漆圆点。长60、宽12厘米,重1105克(图2-4-38)。

2.盾

40件。标本M1∶528,残损严重,形制不明。木胎缺失,仅残存盾的漆皮残片若干及两个手柄。漆皮为红漆;手柄为木质,髹黑漆。漆皮上绘有人物、动物纹饰。盾的边缘有一圈黑漆边框,黑边上涂有金粉。其上用黑漆书写“私府髹丹画盾一,用漆二升十籥,胶筋、丹臾、丑布、财用、工牢,并直五百五十三,昌邑九年造,廿”,共五列三十六字。长34、宽15厘米,重1635克(图2-4-39)。

3.剑鞘与剑盒

剑鞘与剑盒残损严重,数量不明,列为22编号。仅以部分残件进行说明。

标本M1∶486,1件。龙形剑盒,残为七段。剑盒做龙形,刻绘龙首、龙身、龙足等部分。表髹黑漆,用红漆绘龙鳞。长46、宽8厘米,重3035克(图2-4-40)。

标本M1∶497,弹簧剑盒,木胎,残为四段,通体髹黑漆,内嵌一金属制弹簧。长65.5、宽6.5厘米,重1960克(图2-4-41)。

标本M1∶505,竹皮剑鞘,竹胎,通体髹黑漆。剖面呈圆形,可见数个竹节。长78、宽3厘米,重590克。

标本M1∶526,漆皮剑鞘,木胎,通体髹黑漆。剖面呈菱形,两侧中部各有一条脊。长51、宽5.5厘米,重165克(图2-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