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用來包裹髮髻的頭巾。宋元代習俗,男子娶妾時須送包髻、團衫作聘禮。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五:「其媒人有數等,上等戴蓋頭,著紫背子,說官親宮院恩澤。中等戴冠子,黃包髻,背子,或只系裙。」元關漢卿《調風月》第二折:「本待要皂腰裙,剛待要藍包髻,則這的是折桂攀高落得的。」又《望江亭》第三折:「許他做第二個夫人,包髻、團衫、繡手巾,都是他受用的。」賈仲名《金安壽·雙雁兒》套曲:「團衫纓絡綴珍珠,繡包髻鸂鶒袱。」
[1]引用資料
- ↑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