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风 [pī fēng]

出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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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在肩上的沒有袖子的外衣。後亦泛指斗篷。形制不一:有制為單層者、雙層者及中納絮綿者。後者亦稱「斗篷」,多用於冬季。不分男女均可用之。質料上,有單、夾、棉、皮的。用綢緞縫製,顏色以綠者為時髦,也有大紅、粉紅和灰色等。長度通常在膝蓋部位,冬天所穿的略長些。披風兩襟,釘有鈕扣或帶子。婦女和兒童用的,多繡有花飾,男用一般為素式。魏晉南北朝時已見濫觴,時謂「裹衫」。元代以後多稱披風。清代時,婦女用它作禮服的外套。近代時,婦女作時髦服飾,除夏季不用,春、秋、冬三季都穿用。《醒世恆言·吳衙內鄰舟赴約》:「若是不好,教丫鬟尋過一領披風,與他穿起。」《醒世姻緣傳》第一回:「你明日把那一件石青色灑線披風尋出來,再取出一匹紅素綾做里,叫陳裁來做了,那日馬上好穿。」《儒林外史》第十四回:「那船上女客在那裡換衣裳,一個脫去元色外套,換了一件水田披風。」《紅樓夢》第二十回:「(黛玉道:)就拿今日天氣比,分明冷些,怎麼你倒脫了青披風呢?」《兒女英雄傳》第二十四回:「見她頭上略帶幾枝內款時妝的珠寶,襯着件淺桃紅碎花綾子綿襖兒,套着一件深藕色折枝梅花的縐銀鼠披風。」[1]

引用資料

  1.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