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嫁時系在腰際的絹帛。始於隋大業年間,由古之結縭演變而來。其制以八尺長的素絹擘分為之。按照規定,新婦禮見舅姑長輩時,當持帛而拜,因稱其帛為拜帛。唐劉存《事始》:「古者婦始見於舅姑,持香纓以拜,五色彩為之。隋牛弘上議,以素絹八尺,中擗,名曰帛拜,以代香纓。」五代馮鑒《續事始·拜帛》:「婦見後故要參舅姑,即令人持香纓諮白,許見則出,不許即收之……隋大業五年,宰相牛弘建議,古禮婦執香纓以為請訊,未為允當,自今後請以素絹八尺中擗,名曰『拜帛』,以代香纓。詔從之。」
[1]引用資料
- ↑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