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巾 [fāng jīn]

出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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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也稱「四方平定巾」「民巾」「黑漆方帽」。明代文人、處士、儒生所戴的黑漆方形軟帽。以黑紗為之,可以摺疊,展開時四角皆方,故稱。巾式有高有低,因時而異。明末其式變得很高,有「頭頂一個書櫥」之形容。相傳始於儒生楊維楨入見明太祖時。初為一般士庶、平民所戴,後規定有秀才以上功名者始可戴之,成為儒士、生員及監生等人的專用頭巾。明王圻《三才圖會·衣服》:「方巾,此即古所謂角巾也。制同雲巾,特少雲文,相傳國初服此,取四方平定之意。」沈德符《萬曆野獲編·禮部二·仕宦譴歸服飾》:「故相商淳安召還時,尚未復官,及詣闕……見朝及陛見,戴方巾,穿圓領,系絲絛,蓋用楊廉夫見太祖故事。」明郎瑛《七修類稿》卷一四:「今里老所戴黑漆方帽,乃楊維楨入見太祖所戴。上問曰:『此巾何名?』對曰:『此四方平定巾也。』遂頒式天下。」《明史·輿服志三》:「洪武三年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醒世姻緣傳》第十八回:「那舅爺約有三十多年紀,戴着方巾,穿一領羊絨疙瘩袖襖子,廂鞋絨襪,是臨清州學的秀才。」《儒林外史》第一回:「那邊走過三個人來,頭帶方巾,一個穿寶藍夾紗直裰,兩人穿元色直裰。」又第二十二回:「正說得稠密,忽見樓梯上又走上兩個戴方巾的秀才來:前面一個穿一件繭綢直裰……後面一個穿一件元色直裰。」《兒女英雄傳》第二十八回:「旁邊卻站着一個方巾襴衫、十字披紅,金花插帽,滿臉斯文,一嘴尖團字兒的一個人。」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國·士階條例》:「擬俊士帽則用方巾,或緞或綢。」

2. 指明清時行婚禮時新娘頭上所覆的紅方帕。《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到那一日,大吹大擂……一派細樂,引進洞房。揭去方巾,見那新娘子辛小姐,真有沉魚落雁之容。」[1]

引用資料

  1.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