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阙

来自汉服宝典
跳转至:导航、​搜索
丧服制度。父母死后,服丧三年,期满释服,称服阙。阙,终了。汉应劭《风俗通义》卷五:“(汝南范滂孟博)遭母忧,既葬之后,……三年服阙,二兄仕进。”蔡邕《陈留范史云铭》:“除郎中君、莱芜长,未出京师,丧母行服。故事,服阙后,还郎中君。”[1]

引用资料

  1. 周汛,高春明. 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