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 [pí xié]

出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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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製成的靴鞋。漢魏時稱「革履」「韋鞮」。唐宋以來多稱「皮鞋」,其名沿用於今。近代中國的皮鞋與宋元時同名而異物。尤其清末民初時引進西洋之式樣,製法亦有很大區別。《通典·樂志》:「扶南樂舞二人,朝霞衣朝霞,行纏赤皮鞋。」宋范公偁《過庭錄》:「賓佐過廳,一都監曳皮鞋而前。」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三:「今人為皮鞋,不用帶線,乃古喪屨。」元耶律楚材《請奧公禪師開堂疏》詩:「既收鈯斧子,不藉破皮鞋。」《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第五十回:「只見一個番王頭上纏一幅白布……腳下穿一雙皮鞋,鞳鞳靸靸……徑上寶船,參見元帥。」清陳康祺《燕下鄉脞錄》卷七:「先朝所御皮鞋,長尺有二寸。」[1]

引用資料

  1.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