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发 [gěi 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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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元典章·户部八·江南诸色课程》:“先行从实抄写,数目亦依号附历给发,标写某物该税钞若干。” ●明唐顺之《条陈海防经略事疏》:“有司自以不与军事之罚,往往视为不干己事,始则催征不力,继则给发不时,失误军机,多由于此。” ●清孔尚任《桃花扇·哭主》:“今日九江督抚袁继咸老爷,又解粮三十船,亲来给发。” [1]

引用资料

  1. 罗竹风. 汉语大词典[M].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