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袄 [páo ǎo]

出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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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軍戎服飾。指比鎧甲輕便的戰袍和戰襖。盛行於六朝,唐宋因之。《宋書·孔琳之傳》:「昔事故之前,軍器正用鎧而已,至於袍襖、裲襠,必俟戰陣,實在庫藏,永無損毀。」《北周六典·夏官府》:「司袍襖中士,正二命;司袍襖下士,正一命。」

2. 隋唐官定常服,袍襖形制似袍,內有襯裡,長曳地,初時服色不定。唐文宗時定袍襖制度,曳地不得長二寸以上,袖廣一尺三寸以上。三品以上袍襖上可繡鶻銜瑞草、雁銜綬帶等圖案。《新唐書·車服志》:「文宗即位,定袍襖之制。三品以上服綾,以鶻銜瑞草、雁銜綬帶及雙孔雀;四品、五品服綾以地黃交枝;六品以下服綾,小窠無文及隔織獨織。」[1]

引用資料

  1.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