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制度。宋代规定,每逢端午,皇帝向近臣或有功之人颁赐公服、衫、袴等服饰,以示恩宠。宋陈元靓《岁时广记·赐公服》:“《皇朝岁时杂记》:端五赐从官以上酒、团粽、画扇,升朝官以上赐公服衬衫,大夫以上加袴;从官又加黄绣裹肚,执政又加红绣裹肚三襜。”陆游《老学庵笔记·佚文》:“今燕俗于公服下着二襜,故躯干夭矫,便于乘马。或笑以为似一大粽,然故事重吾辅臣,赐公服衫袴外,以红绣直系及三襜,但不知其制何如耳。”
[1]引用资料
- ↑ 周汛,高春明. 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