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制度。宋代規定,每逢端午,皇帝向近臣或有功之人頒賜公服、衫、袴等服飾,以示恩寵。宋陳元靚《歲時廣記·賜公服》:「《皇朝歲時雜記》:端五賜從官以上酒、團粽、畫扇,升朝官以上賜公服襯衫,大夫以上加袴;從官又加黃繡裹肚,執政又加紅繡裹肚三襜。」陸游《老學庵筆記·佚文》:「今燕俗於公服下着二襜,故軀幹夭矯,便於乘馬。或笑以為似一大粽,然故事重吾輔臣,賜公服衫袴外,以紅繡直系及三襜,但不知其制何如耳。」
[1]引用資料
- ↑ 周汛,高春明. 中國衣冠服飾大辭典[M].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