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 [jīn yú]
来自汉服宝典
金制的鲤鱼形佩饰,唐代用作三品以上官吏公服配饰。因鱼符例应盛入鱼袋中,故也代称之“金鱼袋”。金代规定文官四品以上可佩金鱼。亦用来比喻高官显爵。《新唐书·车服志》:“(开元初)五品以上检校、试、判官皆佩金鱼袋。”唐元稹《自责》诗:“犀带金鱼束紫袍,不能将命报分毫。”韩愈《示儿》诗:“开门问谁来,无非卿大夫。不知官高卑,玉带悬金鱼。”宋岳珂《愧郯录》卷四:“唐故事,假紫者金鱼袋,假绯者银鱼袋。见于新史开元之制。”赵升《朝野类要》卷三:“本朝之制,文臣自入仕著绿,满二十年,换赐绯,及银鱼袋。又满二十年,换赐紫,及金鱼袋。又有虽未及年,而推恩特赐者,又有未及,而所任职不宜绯绿,而借紫借绯者,即无鱼袋也。若三公三少,则玉带金鱼矣,惟东官鱼亦玉为之。”《金史·舆服志》:“一品玉带,佩金鱼……五品,服紫者红鞓乌犀带,佩金鱼。”[1]
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