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冠 [cháng guān]
出自汉服宝典
也稱「齋冠」「齊冠」「竹皮冠」「竹葉冠」「鵲尾冠」。漢高祖劉邦未起事時所創之冠,被定為宗廟祭祀的祭服,規定爵非公乘以上,不得服用,以示尊敬。隋時廢除不用。《後漢書·輿服志下》:「長冠,一曰齋冠,高七寸,廣三寸,促漆纚為之,制如板,以竹為里。初,高祖微時,以竹皮為之,謂之劉氏冠,楚冠制也。民謂之鵲尾冠,非也。祀宗廟諸祀則冠之。」又:「祀天地明堂……百官執事者,冠長冠,皆祗服。五嶽、四瀆、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皆袀玄長冠,五郊各如方色雲。」《隋書·禮儀志七》:「諸建華、鵕鸃、鶡冠、委貌、長冠、樊噲、卻敵、巧士、術氏、卻非等,前代所有,皆不採用。」[1]
引用資料
- ↑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