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袍 [cháng páo]

出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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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身長過膝的袍服。長袍早在漢代已出現,後世歷代沿用。至清代成為一種普遍使用的禮服,包括帝后龍袍、職官蟒袍及朝袍等,也是民間百姓的常禮服。清代長袍有夾、棉之分。圓領,窄袖,大襟,下長過膝。多用於秋冬及初春之季。辛亥革命後,曾被用作男子禮服。制為齊領,窄袖,前襟右掩,下長至踝,左右下端各開一衩,質用絲、麻、棉、毛;襟上施紐扣六。通常和馬褂、禮帽及長褲等配用。四十年代之後,其制漸衰。《新唐書·車服志》:「有從戎缺骻之服,不在軍者服長袍。」清夏仁虎《舊京瑣記》卷一:「士夫長袍多用樂亭所織之細布,亦曰對兒布,堅緻細密,一襲可衣數歲。」《清代北京竹枝詞》:「定章軍服精神好,舊式冠裳可弁髦。試看知兵兩貝勒,不穿短褂與長袍。」《官場現形記》第四回:「那戴升戴紅纓大帽,身穿元青外套;其餘的也有馬褂的,也有隻穿一件長袍的,一齊朝上磕頭。」[1]

引用資料

  1.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