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帽 [yǔ mào]
来自汉服宝典
用来挡雨的帽子。其外蒙油绢、油纸或羽缎,使用时加在冠巾之上。其式不一:或如方巾,或如风帽,亦有制成尖顶式者,形如覆锅。清代雨帽多用尖顶,有官者以颜色分别等差。明何孟春《余冬序录摘抄内外篇》卷一:“洪武二十二年为申严巾帽之禁,凡文武官除本等纱帽外,遇雨许戴雨帽。”刘若愚《酌中志》卷一九:“雨帽则如方巾,周围加檐三寸许,亦有竹胎绢糊、黑油漆如高丽帽式者。”《明史·舆服志三》:“(洪武)二十二年令文武官遇雨戴雨帽,公差出外戴帽子,入城不许。”清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二二:“乾隆九年,定一品至三品用红雨帽,四品至六品红色青缘,七品以下青色红缘。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南书房上书房翰林、起居注官、文渊阁校理、奏事处批本处行走人员,不论本职品级,均用红雨帽。”《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八四:“御用雨衣、雨帽,用明黄色。一品大臣以上,及御前行走侍卫,各省巡抚,用大红色。文三品、武二品,只用大红雨帽,至三品以下官员及跟役人等,亦用区别,以辨等威,今拟文武三品,皆准用大红雨帽。四品、五品、六品,用红顶黑边,七品、八品、九品,及有顶带人员,用黑顶雨帽红边,交礼器馆增入官服图,并入《会典》。”[1]
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