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 [dǐng dài]
来自汉服宝典
也作“顶子”。清代区别等级的帽饰,亦代指官位。官员礼帽均缀红缨,帽顶中央为珠形帽饰,以珊瑚、宝石、铜等制成,按品级而分质、色。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之人以某品顶戴,亦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乾隆以后,朝廷因财政开支不足,采取“开捐”的办法,实行捐官。一些无官职的商贾、名流就不惜花重金,捐个“顶子”,以抬高身价,荣耀乡里。这种捐官的办法,至道光、咸丰朝已成定制。清赵遵路《榆巢杂识》:“乾隆壬寅冬,渝将王贝勒贝子公之子嗣,俱照蒙古王公台吉之例,分别给予顶戴,其余闲散,一概给四品顶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桂花带了土老儿到京城里去,居然同他捐了一个二品顶戴的道台。”太平天国杨秀清、萧朝贵《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1]
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