鷩衣 [bì yī]

出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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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天子享先公及饗射時所穿的畫有赤雉等七章的衣服,也作為諸侯、宗伯的命服。北周時期仿製此衣於皇后受獻繭時穿着,唐代時用於二品官員,宋代以後逐漸廢止。《周禮·夏官·弁師》:「掌王之五冕……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漢鄭玄註:「鷩衣之冕繅九斿,用玉二百一十六。」《隋書·禮儀志六》:「(後周)皇后衣十二等……祭群小祀,受獻繭,則服鷩衣……以翬雉為領褾,各有二。」《通典·禮志二十二》:「諸侯夫人,自鷩衣而下八,其翟衣翟皆八等,俱以鷩翟為褾領。」宋金君卿《金氏文集·大饗不入牲賦》:「繡斧而扆,鷩衣而旒。」清鳳韶《鳳氏經說·終南》:「侯伯七章者,曰鷩衣。衣畫華蟲、火,宗彝,裳繡藻、粉米、黼、黻。鷩,雉也,即華蟲。七章之衣始華蟲,故曰鷩衣。」[1]

引用資料

  1.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