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紫 [guī zǐ]

出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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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周天授二年曾改佩魚為佩龜,故「金(魚)紫(衣)」也隨之改稱為「龜紫」。唐中宗神龍二年又恢復佩魚,佩龜制度亦隨之取消。但「龜紫」作為一種典故,仍在文人詩文中沿用,指獲得「金紫」一類榮寵。宋歐陽修《謝賜龜紫啟》:「龜紫之重,唐制所難。武元衡、牛僧孺為宰相,裴度為中丞,李宗閔為學士,方有是賜。」陸游《恩賜龜紫》詩:「豈知晚拜金龜賜,卻是霜髯雪鬢時。」[1]

引用資料

  1. 孫晨陽,張珂. 中國古代服飾辭典[M]. 北京:中華書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