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称“一眼”。也称“单眼花翎”“一眼花翎”。顶端只有一个目晕的孔雀翎枝。清代规定为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内大臣、一至四等侍卫、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等满族五品以上官员,诸王府长史及一等护卫等所佩带。《清史稿·舆服志二》:“凡孔雀翎……一眼者,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参领,前锋侍卫,诸王府长史,散骑郎,二等护卫,均得戴之。”清福格《听雨丛谈》卷一:“本朝最重花翎,如古之珥貂也。其例应随秩戴翎者……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单眼花翎。”
[1]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