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梁冠 [qī liáng guān]

来自汉服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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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称“七梁”。冠上有七道横脊的礼冠。始于宋代,七梁冠列为第一等和第二等。金代用于正二品,元代用于祭祀,明代规定专用于侯、伯、一品以上官吏使用。《宋史·舆服志四》:“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蝴蝶状,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元史·舆服志一》:“助奠以下诸执事官冠服:貂蝉冠、獬豸冠、七梁冠……宣圣庙祭服:献官法服,七梁冠三……曲阜祭服,连蝉冠四十有三,七梁冠三。”《明史·舆服志三》:“侯七梁,笼巾貂蝉,立笔四折,四柱,香草四段,前后金蝉。伯七梁……一品,冠七梁。”《明会典》卷六一:“洪武二十六年定,文武官朝服:梁冠、赤罗衣、白纱中单……侯冠七梁,加笼巾貂蝉,立笔四折,四柱,香草二段,前后玳瑁为蝉,俱左插雉尾。驸马冠与侯同,不用雉尾。一品冠七梁,不用笼巾貂蝉。”明王圻《三才图会·衣服二》:“(朝服)一品七梁冠,衣赤色,白纱中单。”[1]

引用资料

  1.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