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 [sāng fú]
来自汉服宝典
居丧时按照礼制规定所穿的服饰。周礼分之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合称“五服”。通常以服装款式、质料粗细及服用时间、使用时视与死者关系远近亲疏而定。斩衰用最粗的麻布制成,不缉边。妻与妾为夫、子及未嫁女为父、儿媳为公公服之,服期三年。齐衰用粗麻布制成,缉边。子与未嫁女为母和继母服之,服期三年;已嫁女为父、孙为祖父母服之,服期一年。大功用熟麻布制成。为堂兄弟、未嫁堂姐妹、已嫁姑、妹,或已嫁女为母、伯叔父、兄弟服之,服期九个月。小功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为关系较服大功更远的死者服之,服期五个月。缌麻用细麻布制成,为关系较服小功更远的死者服之,服期三个月。秦汉以后沿用此制,由于时代、地区、各家情况的差异,丧服形制有很大变化。《周礼·天官·阍人》:“丧服、凶器不入宫。”宋高承《事物纪原·吉凶典制·丧服》:“三王乃制丧服,则衰绖之起,自三代始也。”《朱子语类》卷八九:“今人吉服,皆已变古,独丧服必欲从古。”清甘熙《白下琐言》:“丧服,无论贵贱,凡斩衰以下,皆长领大袖,盖暂而非常,仍沿前代制耳。”[1]
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