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用来包裹发髻的头巾。宋元代习俗,男子娶妾时须送包髻、团衫作聘礼。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其媒人有数等,上等戴盖头,著紫背子,说官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或只系裙。”元关汉卿《调风月》第二折:“本待要皂腰裙,刚待要蓝包髻,则这的是折桂攀高落得的。”又《望江亭》第三折:“许他做第二个夫人,包髻、团衫、绣手巾,都是他受用的。”贾仲名《金安寿·双雁儿》套曲:“团衫缨络缀珍珠,绣包髻鸂鶒袱。”
[1]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