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来自汉服宝典
服 fú
❶衣裳的统称,包括礼服、常服·戎服等用于不同等级、不同场合的衣裳。《诗经·卫风·有狐》:“心之忧矣,之子无服。”汉毛亨传:“言无室家,若人无衣服。”又《曹风·候人》:“彼其之子,不称其服。”汉郑玄笺:“不称者,言德薄而服尊。”又《小雅·六月》:“维此六月,既成我服。”宋朱熹《诗集传》:“服,戎服也。于是此月之中,即成我服。”又《小雅·都人士·序》:“周人刺衣服无常也。”汉郑玄笺:“服,谓冠弁衣裳也。”《周礼·春官·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用事。”汉郑玄注:“用事,祭祀、视朝、甸、凶吊之事,衣服各有所用。”清孙诒让正义:“此皆王执大礼、临大事之服。自六冕至冠弁服为吉服,吉礼、吉事服之;服弁服至素服为凶服,凶礼、凶事服之。凡服,尊卑之次,系于冠;冕服为上,弁服次之,冠服为下。”《国语·鲁语下》:“夫服,心之文也。”三国吴韦昭注:“言心之所好,身必服之。”汉刘熙《释名·释衣服》:“凡服,上曰衣……下曰裳。”
❷按丧礼规定士者亲属根据血亲的远近所穿的丧服,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及缌麻五种,合称五服。引申为居丧的代称。《正字通·月部》:“服,丧服。三年期,杖期,大功、小功、缌,以尊卑亲疏为等差。”《礼记·檀弓下》:“齐谷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又《丧服小记》:“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会仲孺有服。”《红楼梦》第九十六回:“若说服里娶亲,当真使不得。”参见120页“丧服”。[1]
- ↑ 孙晨阳,张珂.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