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帽上的翎子和顶子。亦代指官爵。清龚自珍《上镇守吐鲁番领队大臣宝公书》:“今日守回之大臣,惟当敬谨率属,以导回王回民,刻刻念念,知忠知孝,爱惜翎顶。”《清史稿·宣宗纪三》:“准布鲁特阿希木袭四品翎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