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念 [jì niàn]
来自汉服宝典
也作“纪念”。清代朝珠两侧附缀的串饰。通常用珊瑚、伽南香珠等做成三串,一边两串,一边一串,每串十粒。使用时男女有别:男用者两串在左,女用者两串在右。三串“记念”表示一个月里的上、中、下三旬,共计为三十天。清福格《听雨丛谈》卷五:“诸王用珊瑚朝珠,珍珠记念。一品大臣许用珊瑚朝珠,五色记念。文职五品、武职四品以上,许用杂宝诸香朝珠,珊瑚宝石记念。”《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十一回:“便把所穿的香珠,凑了一百零八颗,配了一副烧料的佛头、纪念,穿成一挂朝珠……作一份礼送了去。”徐珂《清稗类钞·服饰》:“颐和园侧有居民李姓者,玉田县人。家藏碧霞犀朝珠一挂,记念皆明珠也,价值数万金。”[1]
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