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印青绶 [yín yìn qīng shòu]
来自汉服宝典
省称“银青”。白银制的印章与系印的青色绶带的合称。汉制,汉朝秩比二千石以上的御史大夫、九卿、中郎将、光禄大夫、侍中、执金吾、大长秋、太子少傅、将作大匠、校尉、奉车都尉、驸马都尉、王国相、郡太守等,皆银印青绶。后世沿袭,至明废除。后世亦用来代指高级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唐颜师古注引臣瓒曰:“《茂陵书》: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晋书·职官志》:“光禄大夫假银章青绶者,品秩第三,位在紫金将军下,诸卿上。”又《舆服志》:“郡公侯、县公侯太夫人、夫人银印青绶,佩水苍玉,其特加乃金紫。”《通典·职官十六》:“光禄三大夫皆银印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故谓本光禄大夫为银青光禄大夫。”唐高适《遇冲和先生》诗:“三命谒金殿,一言拜银青。”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今官制:光禄大夫转银青,银青转金紫,金紫转特进。”[1]
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