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袋 [guī dài]
来自汉服宝典
唐代根据爵位高低所用的佩饰。武则天执政,规定五品以上官员佩戴的鱼形袋改为“龟袋”。三品官以上佩戴金龟,四品官佩戴银龟,五品官佩戴铜龟。《通典·礼志二十三》:“职事三品以上龟袋,宜用金饰,四品用银饰,五品用铜饰,上守下行,皆依官给。”《新唐书·车服志》:“天授二年,改佩鱼皆为龟。其三品以上龟袋饰以金,四品以银,五品以铜;中宗初,罢龟袋,复给以鱼。”宋李上交《近事会元》卷一:“久视元年十月,职事三品已上龟帒,并用金饰。”孔平仲《孔氏谈苑·鱼袋所起》:“三代以韦为筭袋,盛筭子及小刀磨石等。魏易为龟袋。唐永徽中,四品官并给随身鱼,天后改鱼为龟。”[1]
引用资料
- ↑ 孙晨阳,张珂. 中国古代服饰辞典[M]. 北京:中华书局,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