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兵部尚书赵炳然夫妇合葬墓
《明兵部尚书赵炳然夫妇合葬墓》
1979年8月,四川剑阁县城郊公社剑公大队二生产队社员在城北卧龙山麓发现明兵部尚书赵炳然夫妇合葬墓。四川省博物馆和剑阁县文化馆对此墓进行了清理。现简报于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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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葬器物
随葬器物基本上为金、银饰品,数量不多,分述如下:
1、“八仙庆寿” 出自M2的头部,共九件,为八仙和寿星,薄金片制成,均高约28厘米,似为帽饰。做工精细,形象生动(图一一)。
2、金鹤、金牛、饰件 各一件。出自M2的头部,薄金片制成(图一二、一三、一四)。
3、金、银币 各三枚。金币出自M3,直径2,2厘米,背面为素面,正面分别刻有“赵门杨氏”、“贞节贤良”、“长命富贵”等字。银币出自M2,直径2.1厘米,背面为素面,正面分别刻有“万历五年”、“八月初五”、“丁丑通宝”等字(图一五、一六)。
4、镀金银笄 二件。出自M3,侧面观呈弯弓状,上大下小。一件上饰缠枝莲花,长13.8厘米;另一件上饰芙蓉花,长13.2厘米(图一七:左、中)。
5、银笄 一件。出自M1,六棱形,长10.8厘米(图一七:右)。
6、镀金银凤钗 三件。M2出土二件,凤高5厘米,脚高12.8厘米。脚呈扁圆形,冠嵌宝石。两翼翘起,中间夹一蝴蝶(图一九)。M3出土一件。呈飞翔状(图一八)。
7、镀金银发簪 四对。簪头呈伞状,脚切面为圆形。M2出土两对,簪头为牡丹,上嵌宝石多已失掉,长11.8厘米。M3出土两对,簪头为绣球,长11.5厘米(图版伍:1)。
8、衣扣花 M2出土的有:金蝴蝶图案、镀金菊花图案、银三叶纹图案、银梅花图案的各一副。M3出土的有:银蝴蝶图案、银三叶纹图案的各一副半;云纹图案的一副(图版伍:2)。带钮球形小扣五颗(图版伍'3)。
9、指环 M2出镀金银戒指八件。其中狮子的二件,嵌宝石的六件。M3出梅花金戒指二件;镀金银戒指六件,其中嵌宝石的四件,菊花图案的二件(图版伍:4、9)。
10、金耳坠 二对。M2、M3各出一对。上部用一根金丝弯成“2”形,下部为葫芦。M2的葫芦上嵌有宝石十颗(图版伍:7、8)。
11、带饰 二副。M1出土一副,共二十块,用一长丝带串起。宽约6.8、厚约1厘米。每块四周包以青铜,底为木板,板上一层棉花,再上又是一层木板。此带是专门为陪葬而制作的(图版伍:6)。M2出土一副,置于死者腰、胸部,共十三块。每块的四周包以青铜,上面为玛瑙,下面为木块(图版伍:5)。
墓主人赵炳然,《明史》卷二百二有传,但不及墓志的详尽。墓志具体地记载了赵炳然的生卒年和一生的事迹,他在任河南道监察御史的时候,曾“劾罢大小不法吏若干人,宗室有与虏通谋不轨者,公复发之,抵重典”。这在当时还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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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桂杰,胡昌钰.明兵部尚书赵炳然夫妇合葬墓[J].文物,1982,(02):34-38+101.DOI:10.13619/j.cnki.cn11-1532/k.198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