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
《甘肃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发掘简报》
1990年10月~1992年12月,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敦煌甜水井附近的汉代悬泉置遗址进行了全面清理发掘,弄清了遗址的建筑布局和结构以及性质与作用,获得了以简帛文书为主的大量文物。其中有简牍、帛书、纸书、墙壁题记等。此外还获得了家畜骨骼、丝麻织品、纸、文房用品等一大批文物。此遗址被评为1991年十大考古发现和“八五”期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1993年开始进行整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简牍文书的记录、登记、编号建档、文字考释、照片拍摄和其他出土器物的分类整理。现将基本情况简报如下,详细资料以今后发掘报告为准。[1]
一 地理位置与沿革
悬泉置遗址位于北纬95°20'、东经40°20'之敦煌和安西两市县交界处,东去安西(唐瓜州)60公里,西距敦煌(唐沙州)64公里,现属敦煌市五墩乡管辖,安(西)敦(煌)公路从此通过(图一)。
遗址位于山前冲击扇缓坡台地上,海拔1700米左右。南依三危山余脉之火焰山,北临西沙窝盐碱滩,与北面的疏勒河和汉长城烽燧线遥遥相望。东南侧入悬泉谷直通悬泉水。遗址东南山顶有魏晋烽火台,西北平地有清代烽燧线,形成了汉、晋、清三个时代烽燧的交织网。
遗址周围为高低不平的砾石戈壁沙丘地形,该地属温带干旱气候,多风少雨,夏热冬寒。由于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所限,今日附近无居民。
遗址地处交通要害之处,又有水源供给,是张骞通西域,贰师伐大宛的必经之地。两汉时期,特别在西汉,是东西交通大动脉的重要中转站。但汉代文献无任何记述。见于记载最早的是唐代文献《元和郡县图志》和敦煌遗书及其引文。《元和郡县图志》载:“悬泉水,在县东一百三十里,出龙勒山腹,汉将李广(利)伐大宛还,士众渴乏,引佩刀刺山,飞泉涌出,即此也。水有灵,车马大至即出多,小至即出少。”敦煌遗书P2005号《沙州督府图经》载:“悬泉水,在州东一百卅里,出于石崖腹中,其泉傍出细流,一里许即绝。……《西凉录·异物志》云:‘侧出悬崖,故曰悬泉’。”又置有悬泉驿:“在州东一百卅五里,旧是山南空谷驿,唐永淳二年录奏奉勅移就山北悬泉谷置。西去其头驿八十里,东去鱼泉驿卅里,同前奉勅移废。”P2691号《沙州城土境》载:“贰师泉,州东一百三十里。”另据S514号和P2814号文书,在行政上还有悬泉镇、悬泉乡的建置。宋代以后悬泉一名渐失,清人称“贰师庙”,现代称“吊吊泉”或“甜水井”,均实指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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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出土遗物
各种遗物均出自坞内、外房屋和灰堆中,分布面积广,种类多。大多数为小件残损器物,大件完整器物少见。其中以生活、生产用具为主。以大量简牍、陶片、麻纸、皮革、丝织品和马、牛、鸡等骨骼为主,总计达7万余件,可分为四大类。
生活用品类
有竹木漆器、草编器、皮革和丝绸制品、毛麻织品等,共6000余件。漆木器主要有耳杯、盘、筷子、匕、勺等(图一九~二一)。草编器多为席类,有床上用品和门帘等。丝织品均残,多为衣服碎片,质地有绢、帛、绸、缯等(图二二)。皮革和麻布类制品主要有大人和小孩的鞋、鞋垫、袜子等(图二三、二四)。
五 结语
通过发掘,使我们初步获得下列三点新认识:
1. 遗址的性质与特征
甘肃河西走廊两汉遗址甚多,主要是长城烽燧防御系统的建筑,与居延防线一样,有都尉府、候官、部、燧、关隘等遗址。居延汉简中还有一种称作“置”的机构,往往与军事系统的烽燧联建在一起,所以我们以前认为置是烽燧线上主管传递信件的一个单位。以往发掘的如玉门都尉府小方城、居延破城子A8甲渠候官、居延甲渠第四部第四燧等是以鄣和烽火台为中心在四周筑成的小院落。院内房屋构造较简单,规模也较小,而悬泉置占地面积大,建成带有对称角楼的坞堡院落,院内四周均建有各种不同规格的房舍,院外建有大型马棚。这与简文所载不同级别的人必须按规定住宿用餐,以及厩啬夫主管驿马、传车的制度非常吻合。该置地处远离长城烽燧的交通大道之处,与烽燧无涉;
出土的大量简文和器物,也与长城烽火线有别。据简文,置内分别设有置、传舍、厨、厩四大管理机构,均设啬夫分领其职。《后汉书·西域传》记述西汉河西驿置:“……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临西海以望大秦、拒玉门、阳关者四万余里,靡不周尽焉。”说明驿置是一个专门系统。《说文·马部》曰:“驿,置骑也。”置,《孟子·公孙丑》(上)引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晋书·刑法志》引《魏新律序》曰:“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汉初,承秦不改。”《广雅·释诂》亦说:“邮、置,……驿也。”《史记正义》曰:“乐彦云,传置一也,谓乘传者以传受君命,乘置者以置马取用也。”《风俗通》也曰:“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置之也。”悬泉置遗址出土的大量以“悬泉置”为名的文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称作“悬泉置以亭行”,有悬泉置吏马驰行和各种使用传车、传马,以及接待过往各种人物的记录,都与文献相印证。为此我们认为悬泉置是建立在河西要道上的一处集传递邮件、传达命令、接待宾客为一体的综合机构,即传置。从简牍道里簿看,这样的置,从长安至敦煌共有80余处,盖以地形和交通距离的远近而设,是一个独立运作的系统,尽管带有军事性质,但与长城烽燧不同。其行政级别应与县相等,因为分设在各县领地的称县置。在管理权限上,受郡太守直接指挥,郡派吏监管。悬泉置遗址的发现,使我们找到了汉代传置机关,大量传置文书为研究其内部的机制、运作、管理以及所担负的任务等,提供了大量实物资料。
2. 遗址的年代
关于悬泉置遗址的年代,大致可分为早、中、晚三期。纪年简中最早为元鼎六年,是最上限,可证悬泉置为敦煌建郡之后所建。据文献记载,在未设河西四郡之前先有酒泉、武威两郡(元狩二年),那时不仅已有比较完备的边塞烽燧线,而且有传舍驿置(据敦煌汉简和酒泉都尉时期文书),因此,悬泉置不应是两郡时期遗址。我们推测两郡时期的驿置与长城烽燧交织在一起,随着汉朝势力的西进和对河西乃至西域的开发,以及四郡的建立,邮置传舍系统从长城烽燧防御系统中逐渐分离出来,建立了悬泉置这样相对独立的传置机构。根据悬泉置纪年文书和遗址堆积情况,有西汉武帝时元鼎、太始、征和年号,昭帝至东汉建武的年号基本连续,建武五年至二十五年中断,二十六年至安帝永初又基本连续,永初以后消失,魏晋时期该处变为烽火台。因此,我们认为悬泉置遗址在西汉武帝元鼎至征和(前111~前92年)约30年间为开创期(早期);昭帝至东汉初建武五年(前86~29年)约100年间是发展鼎盛期(中期);其后为衰败期(晚期)。魏晋时期已废弃,被改作他用。该遗址沿续220余年,与两汉河西历史的发展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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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双全.甘肃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发掘简报[J].文物, 2000(5):20.DOI:CNKI:SUN:WENW.0.2000-05-000.